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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0-773993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浙江省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0-05-27
发文字号: 浙政函〔2020〕48号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ZJSP00-2020-0013
有效性: 有效
废止时间: 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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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20-05-27
发文字号: 浙政函〔2020〕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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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德清县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
  • 日期: 2020- 05- 27 17: 42
  •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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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调整湖州市德清县部分镇(街道)行政区划的请示》(湖政〔2020〕1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 

同意将德清县直辖的五四村划归莫干山镇管辖。调整后,莫干山镇辖3个居民区、19个行政村,镇政府驻育才西路1号不变。 

你市和德清县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周密组织实施。 此次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设置,所需编制由德清县自行调剂解决。 严格按照国务院“约法三章”的要求,不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不增加财政供养人员,不增加“三公”经费。 高度重视和妥善处理行政区划调整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行政区划调整工作顺利进行,促进当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20年5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德清县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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