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 列入2020年省人大立法计划
  • 日期:2020-03-10 18:38
  • 来源:浙江省科协科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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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正式印发了《浙江省人大常委会2020年立法计划实施方案》,《浙江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被列入2020年省人大立法调研项目,并明确了省人大有关专门(工作)委员会、省有关部门负责人和联系人。这标志着我省科普立法正式迈入立法议程。

自2002年《科普法》实施以来,我省扎实贯彻《科普法》,有效推进我省科普工作实践走在全国前列,为我省科普立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和条件。习近平总书记在浙工作期间,就科协、科普工作出台了浙委〔2003〕2号、〔2007〕59号两个重要文件,在“八八战略”的总体格局下,对科普工作提出了许多务实举措,影响深远。2006年,省政府制定了《浙江省科学技术普及办法》。2014年、2018年杭州、宁波两地制定了地方性科普条例。

2018年,陆锦等10余位省政协委员提出了“关于加快推进《浙江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立法工作的建议”,得到热烈响应,省政协将“浙江省科普条例立法的现状与对策研究”列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重点课题。2019、2020年省人代会上,郑金平等20余代表连续提交了加快推进<浙江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立法进程的建议。代表们认为:“科普立法有利于从法律层面突破我省科学普及工作瓶颈,在组织协调、经费投入、设施建设、人才队伍和激励措施等方面建立起长效机制,同时将《科普法》实施以来积累的‘浙江经验’和‘浙江作法’以法律形式加以巩固和推广,有利于进一步推进科普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2018年以来,由省科协牵头,专门组成课题组,正式启动开展浙江省科普立法调研工作。2019年5月省科协专门成立了科普立法调研起草工作领导小组、专家咨询组和起草工作组,由浙江大学、中国科普研究所、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浙江立法研究院的专家学者在内的法律、科技和科普三方面的人员组成。加强与省人大法工委、教科文卫委、省科技厅、省司法厅沟通,加快《浙江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调研起草工作。课题组和起草工作组先后赴杭州、宁波、湖州、嘉兴、衢州、丽水等地,就科普立法工作现状、制定浙江省科普条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等进行了广泛调研,围绕浙江科普立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了六个方面的专题研究,并与广东省科协进行了座谈交流。经过近两年的调研起草、广泛征求意见、修改论证,数易其稿,形成了《浙江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草案建议稿)》和立法可行性报告,为我省科普立法奠定了扎实基础。

2019年5月17日,课题组和起草工作组专程赴中国科普研究所就《浙江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草案建议稿)》进行咨询。北京的专家普遍认为:条文基本成熟,切合当前科普实践,体现浙江特色,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希望加快推进,争取早日出台。

省人大法制委、省人大教科文卫委、省司法厅、省科技厅等部门十分重视科普立法工作,多次听取科普立法汇报,并将其列入省人大常委会“十三五”立法目录。省科技厅领导明确表示,全力支持省科协牵头推动我省科普立法工作。省有关职能部门在答复代表建议时表示:“下一步,将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科技创新、科学普及是实现创新发展的两翼,要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要求,深入实施科学技术普及法,在科技创新立法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加强与省人大法制委、省人大教科文卫委、省司法厅、省科协等单位沟通协调,争取相关单位支持,尽快列入一类立法计划。”

在此次阻击新冠肺炎病毒疫情中,全省科协系统根据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 ,主动作为,充分发挥科技工作者和科技社团的专业优势,以应急科普工作为重点,取得了积极成效,在全社会形成了广泛影响。省委常委、组织部长黄建发在专题听取群团防疫工作汇报时强调,要以此为契机加快科普立法推进力度,让科学走进千家万户,全面提高我省公民的科学素养。

根据印发通知要求,省人大调研项目要抓紧进行调研、论证和起草、修改,认真做好立法的前期准备工作。省科协将根据方案要求,组织工作专班,进一步加强与省人大专门(工作)委员会、省有关职能部门沟通,进一步做精做细做实调研、论证和起草、修改等工作,力争推进我省科普条例早日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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