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
  • 日期: 2020-02-22 11:18
  • 来源: 龙泉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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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龙泉市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19年龙泉市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龙泉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中心联系(地址:龙泉市贤良路333号,邮编:323700,电话:0578-7262336,电子邮箱:lqsfb@lishui.gov.cn)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市积极落实上级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19〕37号)、《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丽水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市府办便笺头〔2019〕58号)等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着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加强政策解读,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体制机制,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完善工作机制,积极落实任务。

  根据工作部署, 制发《2019年龙泉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在主动公开、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等方面明确各项任务,细化工作内容,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同时,建立健全包含指导、支持、问责三部分紧密结合的日常工作监测与督查机制,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做好常态化抽查通报,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水平。完善年度考核细则,建立责任清晰、职责明确、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保障政务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主动公开及政策解读。围绕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政务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政策及需要广泛知晓的事项和社会关切的事项都予以公开。2019年市政府及其部门共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96件,政府常务会议信息12条,社会广泛关注、关系国计民生的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138件,充分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落实《浙江省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实施办法》文件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规范政策解读工作,完善解读制度,及时准确地向市场和企业传递政策意图,提高政策透明度。我市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涉及重大民生问题、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全部予以解读,共发布政策解读文件20件,其中80%以上的解读采用了图文结合的方式,增进了公众对政府重大决策、重要政策的理解和认同,为推动政策贯彻落实营造良好环境。 

  (三)推进重点领域公开。开展了政务公开重点领域深化年活动,进一步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利益问题,及时全面地公开低收入百姓增收攻坚、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教育、基本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灾害事故救援、公共文化体育等七大领域政府信息,社会公益事业透明度明显提升,社会公益事业公益属性得以更好体现。制发《龙泉市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及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2019〕83号),设立了重大建设项目专栏,主动、及时地公开重大项目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招标投标信息、征收土地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施工有关信息、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竣工有关信息等

  (四)加强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工作。落实集中管理、统一受理、按责转办、限时办结要求,进一步推进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与浙江政务服务网业务协同平台的深度对接,实现与基层治理综合信息平台和部门业务平台的事项流转,充分发挥平台的信息互通共享作用,做到“一号对外”和一站式服务,及时公开办理过程、办理结果。 2019年全市在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共受理信访事项24593件(次),同比上升24.7%。按期受理率100%,按期答复率100%,回访核实率99.68%(动态),群众满意率99.02%,平均办理时长2.98天。

  (五)加强公开队伍建设。为提升全市政务公开业务水平,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后,5月份我市开展了学习新条例和新旧条例对比解读的学习会,9月份开展了国务院办公厅公开办四处副处长后向东关于新条例的理解和适用的讲课视频学习,政务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参加学习会,取得了良好的培训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0

      20

           2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16

   218

           103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968

   102

           102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90

      243

           2117

  行政强制

         102

      18

           10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49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2

  8378.05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5






   3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7 






  2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1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33 






  3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市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政务公开职责边界不够清晰,统筹推进难度较大,需上级部门统一协调解决;主动公开有待进一步深化,根据长期规划,逐年夯实基础,切实提高公开成效;政策解读渠道和形式单一,解读能力有待提高。接下来,我们将在以下方面予以加强: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总结经验,强化落实,切实加强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设,全力以赴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强化监督,提升业务水平。在全市召开动员部署会,开展专门业务培训,全力打造一支思想认识到位,业务水平合格的队伍。加强对各乡镇(街道)、市直有关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监测,形成“一周一提醒、一月一通报”的监督机制,督促各单位及时、完整地上传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到位,并以通报形式反馈监测结果,网上监测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对工作差距较大的乡镇(街道)、部门提出整改意见、建议,对整改不到位进行全市通报,性质严重的进行追效问责。完善考核机制。根据省、丽水市的要求,调整《龙泉市政务公开考核评分办法》,实行顶格扣分,对被省、市通报的一律实行一票否决。

    (二)持续推进重点领域公开工作。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继续细化分工,明确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牵头单位,不断加强安全生产、就业、公共资源配置和服务、财政审计、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价格和收费、监管等领域信息公开。

    (三)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重点围绕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充分运用“标准化+政务公开”,紧密联系实际,通过规范办文、办会程序及依申请公开件处理,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完善政务公开方式等方面,整理问题和不足,改进工作、明确方向、消除隐患,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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