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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146/2020-778251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发文机关: 省民政厅 成文日期: 2020-12-25
索引号: 002482146/2020-778251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发文机关: 省民政厅
成文日期: 2020-12-25
发文字号: 浙民事〔2020〕109号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ZJSP10—2020—0006
有效性: 96
废止时间: 2021-02-20 09:39:29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的通知
  • 日期: 2020- 12- 28 15: 59
  • 来源: 社会事务处
  • 来源: 浙江省民政厅
  •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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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JSP10—2020—0006

 

浙民事〔2020〕109号

 


 

各市、县(市、区)民政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务院关于同意在浙江省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的批复》,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关婚姻登记规定的通知》《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全省通办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规定,我厅对2018年10月31日公布并于12月1日起实施的《浙江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浙江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省民政厅

2020年12月25日

浙江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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