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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日期:2020-01-19 10:34
  • 来源: 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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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19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切实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由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听取有关情况汇报,提出工作要求,压实各级责任。制定《2019年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各市粮食物资局、局机关及直属单位,部署全年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加强对全省粮食物资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将政务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和考核内容,按季度对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落实情况开展督查通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和“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的保密审查原则和信息发布的审核流程,严把信息审核关,确保我局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安全性、真实性和时效性。

(二)全面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1.深化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和局门户网站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的服务指南,公布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基本流程、审批时限等内容,切实做好“一站式”网上行政审批工作。认真开展办事事项颗粒度细化梳理,全系统办事事项共5项,其中粮食收购资格许可办事情形细化后4个子项,8月份通过省统建系统统一办事入口实现了在线办与掌上办。根据省委编办关于开展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部署,对涉及粮食物资系统办事事项按“五个统一”要求进行梳理规范。梳理了涉及我局的共6项事项,并在系统进行公布。目前已经在浙政钉机关内部跑一次平台发布。优化公共服务,向社会公开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等,切实做到服务便民利民、信息公开透明、数据开放共享。

2.积极抓好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在局门户网站专栏主动公开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除涉密信息外,我局将预决算信息全部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逐步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三公”经费预决算,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数及运行维护费,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方便群众查阅和监督。

3.大力推进重大工程项目信息公开。积极推进重点工程“阳光招投标”工作,在局门户网站及时公布省级储备粮项目、省级救灾物资采购和重要商品储备委托代储等的采购公告、招标公告、询价公告、开标信息、中标公示、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结果等事项信息,增加公开度和透明度,便于公众掌握和社会监督,切实加强安全稳定廉政建设。全年发布招投标信息 55 条。

4.重点加强粮食流通监管信息公开。扎实推进全省系统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应用,对原有的监管事项清单进行再梳理、再完善,并及时在系统平台公开。组织完成本系统省、市、县三级监管事项目录清单认领和实施清单编制录入,打通我省粮食行业互联网监管脉络。制定和完善了《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目录》《浙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行政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清单》《浙江省粮食物资系统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标准》等,并在全系统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制度。

5.扎实做好粮食政策信息公开及粮油信息发布。一是加大惠农扶持政策公开力度,及时公开粮食收购政策、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及启动信息。在制定新的政策时,通过征求意见、调研座谈、咨询协商等方式,扩大粮食企业的参与度,并通过编印小册子、实地宣传等方式宣讲粮食产销形势和扶持政策,保障企业、农户及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二是密切跟踪研判全省夏秋粮收购进度及主要粮食品种价格走势。每周发布省内批发市场价格信息,收购旺季时每五日发布全省小麦、稻谷收购进度和收购价格信息,及时反映市场供求关系,引导市场形成理性预期,促进收购平稳有序开展。另外,在局门户网“粮油商务”专栏,及时更新发布粮油市场省内、国内、国际行情及行情分析,粮油交易公告、交易规则、交易结果、市场走势等竞价交易市场信息,便于公众及时查询和掌握市场行情。

(三)及时做好政策解读引导及回应工作。

1.加强政策解读引导。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和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同步推进的要求,做好规范性文件的解读工作。2019年,我局重点做好《浙江省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办法》《浙江省国有粮食流通基础设施保护清单管理办法》《关于深入推进全省“放心粮油”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关于公布2019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等重要政策文件的解读。做好《浙江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的宣传解读,举办全省《条例》专题培训班,并在全省组织开展《条例》宣传月活动,编印《粮食安全百问》小册子下发全省;制作贯彻《条例》、爱粮节粮宣传小动画,在地铁进行为期一个月的播放。

2.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在局门户网站上设立公开意见箱、在线咨询、我要建议、网上调查等政民互动交流专栏,及时回应解答公众咨询、留言和问题,倾听意见、建议和要求,为公众和社会提供与粮食政策、业务相关的信息服务。严格落实政务舆情回应的主体责任,提高对社会关切事项引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于重点领域热点舆情,做到及时预警监测、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做好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今年共收到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7件,已全部按时办理,其中我局主办件2件,满意率100%,答复在网上公布。

(四)积极拓宽信息公开渠道

我局主要通过局门户网站、新闻媒体、新媒体、信息简报等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切实有力保障人民群众对全省粮食物资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2019年,我局各渠道信息公开情况具体如下:

1.局门户网站。

充分利用“互联网+政务服务”功能,发挥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2019年,局网站累计更新信息24772条,其中政务信息5012条,10个粮油批发市场价格信息19760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55条,审核发布市县信息1280条。

2.新闻媒体。

切实加强与省级主流新闻媒体的沟通合作与协调联动,及时、准确地做好信息宣传、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工作。浙江日报、浙江卫视、浙江在线、浙江之声、农村信息报等新闻媒体分别对“五送”为农服务、世界粮食日、2019吉林大米文化浙江宣传月活动、浙江农博会、“五优联动”、全省粮食物资工作会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重要活动、会议进行宣传报道,共刊登和播出28篇次。其中10月16日浙江卫视今日快讯播发的《世界粮食日:宣传健康饮食 提倡节粮爱粮》、10月17日《浙江日报》刊发的《“五优联动”促粮食产业发展》两篇报道,反响较好。世界粮食日系列活动期间,还制作了《潮起钱塘  浙江粮食》宣传片进行播放。

3.新媒体平台。

除用好传统媒体外,我局还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公众号等新媒体的优势,主动发声,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等工作。2018年4月,我局开通了“浙江粮食”微信公众号,向群众发布粮食政务信息和宣传粮食知识。2019年共更新发布信息108条,今日头条公众号上发布粮食工作信息33条。进一步拓宽了政务信息公开渠道,增强了影响力。

4.信息及简报类。

除电子媒介外,我局编印的《浙江粮食经济》和《粮食工作信息简报》也成为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的有益补充。2019年我局共编报刊发粮食信息简报14期、每月要情12期。上报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信息16条,其中采用6条。报省委省政府信息27条,其中省办采用5条,国办采用2条。

(五)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明确依申请公开的公开范围、受理机构、提出申请方式、申请处理、收费项目及标准等信息,并附有依申请公开流程图,清晰直观,便于公众掌握和操作。2019年度,我局共收到2件依申请公开,做到及时回复,办理的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也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不足及2020年努力方向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公开内容不够细化全面,公开形式和手段还不够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能力和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2020年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

(一)平台提优,进一步加强门户网站优化建设。

加强对局门户网站的页面布局、栏目设置等进行功能完善和优化升级,进一步做好目录整理和信息归类工作。在安全保密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公开重点,细化公开栏目,丰富公开内容,确保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和广泛度,切实发挥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作用。

(二)载体创新,进一步拓宽公开形式和渠道。

顺应传播分众化、对象化趋势,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更好地运用新技术、新手段及一些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的丰富性和便民性,扩大覆盖率和受众面,提高信息到达率和影响力。

(三)技能提升,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学习和培训工作。

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省有关文件的学习与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思想认识,更准确把握政策要求,做到该公开的及时公开,不该公开的坚决做好保密工作;进一步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意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能力和水平。


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0年1月20日


附件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19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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