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17-777803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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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 省政府办公厅 | 成文日期: | 2017-08-25 |
发文字号: | 浙政办发〔2017〕97号 | ||
废止时间: | 0000-00-00 |
索引号: | 000014349/2017-77780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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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
发文机关: | 省政府办公厅 | ||
成文日期: | 2017-08-25 | ||
发文字号: | 浙政办发〔2017〕97号 | ||
废止时间: | 0000-00-00 |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分行业省级试点名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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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全面改造提升传统制造业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浙政发〔2017〕23号)的部署和要求,经各地申报推荐、省经信委组织遴选,并报省政府同意,决定在绍兴市柯桥区等21个县(市、区)开展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分行业省级试点。现将试点名单予以公布。 各试点县(市、区)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结合当地和行业发展实际,对标国际国内先进水平,制订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重点举措和推进计划,聚力打好政府引导搭台、企业主体运作、全球精准合作、内外并购重组、推进股改上市、政策资源保障组合拳,在创新升级、整合优化、强链补链、有序退出等方面实现率先突破、走在全省前列,努力成为我省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的先行区和示范区。 各市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政策资源,协调解决试点工作遇到的问题。省工业转型升级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督促检查和总结推广。省级有关部门要加大指导、服务和支持力度,细化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形成工作合力,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8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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