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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17-777820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化工
发文机关: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17-07-30
发文字号: 浙政办发〔2017〕81号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ZJSP01-2017-0036
有效性: 有效
废止时间: 0000-00-00
索引号: 000014349/2017-777820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化工
发文机关: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17-07-30
发文字号: 浙政办发〔2017〕81号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ZJSP01-2017-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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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石化产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的实施意见
  • 日期: 2017- 08- 08 17: 16
  •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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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近年来,我省石化产业转型升级步伐加快,总量规模位居全国前列,质量效益稳步提升,产业结构持续优化,节能减排取得积极成效,但仍面临中高端产品较少、自主创新能力不强、安全环保压力较大等问题。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石化产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7号),促进石化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八八战略”为总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提质增效为中心,以临港石化产业、先进高分子材料、化工新能源、高端专用精细化学品等为发展重点,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和绿色可持续发展战略,持续打好“四换三名”组合拳,联动推进“互联网+”“机器人+”“大数据+”在石化产业领域的融合应用,着力改造提升传统产业,调整优化产业布局,推动石化产业高新化、智能化、服务化、绿色化、国际化发展,不断提升产业综合竞争力和质量效益。

(二)基本原则。

企业主体,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规划引导、政策激励和组织协调作用,营造良好的产业发展氛围和规范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需求导向,创新驱动。坚持把科技创新作为引领产业发展的第一动力,提高科技创新支撑和引领作用。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不断拓宽传统产品应用领域,加快推进新型产品应用示范。

调整存量,做优增量。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进兼并重组,压缩通用型产品产能,淘汰落后产能。加快化工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发展,大力发展高端产品。

绿色安全,集聚发展。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约束,严守空间红线、总量红线、准入红线,优化空间布局,规范园区建设,加快我省石化产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提高绿色安全发展水平。

(三)主要目标。到2020年,我省石化产业综合竞争力和质量效益明显提升,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石化强省建设取得重要进展。

规模效益稳步增长。规模以上石化企业总产值超过1.5万亿元,年均增长9%,总量规模居全国前五位,形成近亿吨炼油、700万吨乙烯(丙烯)、1400万吨芳烃的生产能力,烯烃、芳烃等基础原料的保障能力显著增强。

创新能力明显增强。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高于1.5%,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体系日益完善,突破一批关键共性技术和核心装备,培养和引进一批国内外高端技术人才,高端专用精细化学品和先进高分子材料产品比重稳步提高。

产业布局更趋合理。临港石化产业加快发展,杭、甬、嘉、绍、舟沿海石化产业带的布局基本完成,特色产业园区提升发展,烯烃原料多元化、能源资源化、投资主体多元化的石化产业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城镇人口密集区、环境敏感区域和列入限制、退出规划区域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入园或转产关闭工作取得明显进展,到2019年,全省80%以上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入化工园区或化工集聚区。尚未入园入区发展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环保等措施落实到位。

绿色发展加快推进。石化产业能耗水平继续处于全国领先,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均比2015年下降10%,二氧化硫排放量下降15%;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85%、有效处置率达到100%,危险固废处置率达到100%,中水回用率达到95%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推进临港石化产业发展。综合考虑资源供给、环境容量、安全保障、产业基础等因素,充分利用港口岸线、滩涂围垦等资源,加快临港石化产业发展。大力推进舟山绿色石化基地建设,打造国际一流的炼化一体化生产基地,发展成为宁波石化产业基地的重要拓展区和我省工业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支持宁波石化产业基地建设成为有国际影响力的石化原料和先进高分子材料生产基地。科学规划和布局镇海、北仑、大榭三大区块重大石化项目及下游延伸产业链,有序推进镇海炼化公司炼化一体化项目建设,着力打造炼化一体化及延伸加工产业基地。鼓励嘉兴化工新材料工业园区加快智慧园区建设,完善化工新材料产业链,推动平湖独山港国家级液化石油气综合利用基地和海宁尖山化工新材料集聚区建设。

(二)改造提升传统精细化工产业。根据发展需求,合理控制产能,健全环境保护、资源消耗、产品质量、生产安全等市场准入标准体系,严控技术含量低、环境污染重、安全隐患大的产能进入。严肃查处企业在土地、环保、能源、质量、安全生产、知识产权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化解严重过剩产能和淘汰落后产能。推广绿色制造技术,提升装备制造水平,加快涂料、染料、农药等传统精细化工产业转型升级,扩大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和知名产品品牌影响力。

(三)培育发展先进高分子材料和高端专用化学品产业。大力发展高性能氟硅新材料、热塑性弹性体、特种工程塑料、特种合成橡胶、高性能纤维、功能性膜材料等先进高分子材料,培育一批有竞争优势的拳头产品,打造一批国内外知名的先进高分子材料专业园区。以高性能、功能化、环保型为方向,以专业化工园区为载体,加快发展电子化学品、高效水处理剂、高效绿色表面活性剂、高端胶粘剂、食品添加剂、环保型塑料助剂、橡胶加工助剂等高端专用精细化学品。支持衢州氟硅新材料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打造成为全国知名的特色化工园区。

(四)优化产业组织结构。着力推动企业开展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制造方式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加强品牌培育和资本市场对接,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和“浙江制造”品牌企业。推动产业链上中小微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形成大中小企业分工协作、互利共赢的产业组织结构。推动传统化工企业兼并重组,优化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配置,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

(五)提升绿色安全水平。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及资源再利用,推广化工园区产业集聚、能源有效利用、排放集中治理等先进生产方式,实现废弃物减量化和资源化,构建循环经济产业链。着力引导企业加快推进生产体系密闭化、物料输送管道化、危险工艺自动化、企业管理信息化,转变生产方式,实现绿色制造、安全生产。鼓励企业采用先进的节能、环保技术和装备,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支持企业加强技术改造,实现有毒有害原料(产品)替代,提升清洁生产水平。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11号)要求,积极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和列入限制、退出规划区域的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入园,提高化工园区安全风险管控能力,推进重点化工园区安全监管、危险源监控、人流物流管控、应急保障和医疗救助一体化管理,加快建设智慧化工园区。

(六)大力推进智能制造。加快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发展,构建面向石化产业生产全过程、全业务链的智能协同体系。推动工业互联网、电子商务和智慧物流应用,鼓励企业加快智能化改造。建设石化产业智能车间、智能工厂以及智慧化工园区标准应用体系,开展智能工厂和智慧化工园区试点示范,在全省石化行业培育10家以上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提升企业在资源配置、工艺优化、过程控制、产业链管理、质量控制与溯源、能源需求侧管理、节能减排及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智能化水平。

(七)加快创新体系建设。鼓励和支持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加快建设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创新体系,支持企业组建一批行业技术创新平台或创新联盟。鼓励和支持企业创建企业研究院、国家重点实验室、研发(工程)中心,提升核心及关键技术自主创新能力。鼓励企业着眼于前沿领域,引进国外先进工艺技术和关键设备,促进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和自主创新相结合,尽快缩小与国际先进生产水平的差距,努力实现赶超和突破。

(八)加强对外开放合作。充分发挥我省传统石化产业的比较优势,积极推动乙烯、合成橡胶、农药、染料等优势产业开展国际产能合作,建设海外石化产业园区,带动相关技术装备与工程服务“走出去”。引导企业构建境外营销网络。推动有实力的石化企业开展绿地投资、海外并购和战略联盟等形式的国际投资合作,鼓励国内外资本参与我省企业的兼并重组。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产业政策引导。贯彻实施《中国制造2025浙江行动纲要》,落实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加强与财税、金融、土地、环保、安全生产等政策的衔接。鼓励企业对标国际先进标准,提高执行标准的先进性、适用性和有效性,加强石化产业的产品质量、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境保护等规范化管理。结合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推动石化企业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支持符合条件的石化企业开展区域电网试点和增量配电业务。石化企业所在区域公用燃煤发电机组符合环保、安全等要求的,可按有关政策享受超低排放电价支持政策。

(二)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发挥财税金融政策在鼓励自主创新和促进结构调整方面的推动作用,创新财政资金支持方式,发挥产业投资、风险投资等基金杠杆作用,加大对石化产业技术改造、高端产品发展、绿色安全生产、智能制造试点、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智慧化工园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以及科技研发的支持力度。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有扶有控的信贷政策,加大对石化重点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大力发展排污权抵押贷款、碳排放权抵押贷款等绿色信贷业务,探索推广能效信贷、合同能源管理未来收益权质押贷款等业务。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鼓励优质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推动企业降低融资成本。探索通过保险补偿机制支持化工新材料首批次应用。

(三)强化监督检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依法责令不符合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条件的企业停产整顿、关闭退出。加大安全、环保、质量、节能等执法检查力度,加强污染物、能耗等在线监测和联网管理。严厉打击以次充好、假冒伪劣、偷税等违法行为,维护公平市场环境。完善监管部门、行业组织、企业沟通机制,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在企业和政府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支持行业组织在服务行业发展、维护企业权益、加强行业自律、建设诚信体系等方面更好地发挥作用。

(四)重视人才队伍建设。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加强统筹规划和分类指导,着力引进培养一批石化产业创新型领军人才、复合型管理人才和应用型技术人才。推动高校石油和化学工业相关学科建设,引导企业与高校、技工学校和科研院所合作,联合培养企业急需的各层次专业人才。创新人才激励机制,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比例,明确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和利益分享制度,鼓励企业加强技术骨干和团队的股权激励,切实提高科技创新的积极性。

(五)营造良好发展氛围。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公益性宣传活动,大力传播绿色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公益组织、行业组织、产业联盟、公众参与、舆论监督等的积极作用,为石化行业绿色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推动石化产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政策措施,加强舆论引导。省经信委、省发展改革委要加强统筹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政策指导和督促检查,协调解决石化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各市、县(市、区)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7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石化产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的实施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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