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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17-777801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其他
发文机关: 省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17-08-24
发文字号: 浙政办发〔2017〕94号
废止时间: 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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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其他
发文机关: 省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17-08-24
发文字号: 浙政办发〔2017〕9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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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丽水)绿色发展综合改革创新区总体方案的通知
  • 日期: 2017- 08- 31 00: 00
  •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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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浙江(丽水)绿色发展综合改革创新区总体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

丽水市要认真组织实施,为全省绿色发展综合改革创新提供经验和示范。省级有关单位要加强支持和指导,共同推动浙江(丽水)绿色发展综合改革创新区顺利创建。各地要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思想,着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快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8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浙江(丽水)绿色发展综合改革创新区总体方案

一、指导思想

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按照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坚定不移沿着“八八战略”指引的路子走下去,围绕“两个高水平”“六个浙江”“四个强省”目标任务,全力打好最美生态牌、绿色发展牌、全域统筹牌、改革创新牌、富民惠民牌,培育新引擎、建设大花园,将丽水建成全国生态环境保护样板区、山区集聚发展引领区、绿色产业深度融合先导区、健康养生旅游示范区、市域统筹改革试验区,为绿色发展综合改革创新积累经验、提供示范。

二、发展目标

对标创建全国生态文明高地和世界一流生态旅游目的地的要求,率先把丽水建设成为生态环境优美、空间格局优化、绿色经济发达、人民生活幸福、体制机制完善的大花园,打造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全国标杆和“诗画浙江”鲜活样本。到2020年,地区生产总值超过1600亿元,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47000元和24000元。

三、主要任务

(一)引领生态标杆,打造秀山丽水大花园。

1.实施最顶格的生态标准。开展珍贵彩色林等美丽林相建设,全域森林覆盖率稳定在80%以上,到2020年林木蓄积量突破1亿立方米。加快高山远山、地质灾害点、水源保护地等山区群众生态搬迁和除险安居,减轻生态负载,到2019年底基本消除重大地质灾害隐患。实行水、气、土共治,推广河权到户模式,推动构建最完善的地方生态环境立法体系。2017年率先全域消除劣V类水。到2020年,确保全域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100%达到或优于Ⅲ类;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65%以上;耕地保有量223.84万亩,土地开发强度控制在4.3%以下;全域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市区空气优良率达到98%以上,争创全国空气质量最好的大氧吧;确保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全国领先、全省第一。

2.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管理。严格落实环保“三线一单”制度,依据生态功能区划,强化生态环境分区保护、分类管理,实行更为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高标准建设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严格执行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负面清单,严禁落后工艺技术和高能耗项目进入。实施污染领域的企业、行业关停转改,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全覆盖,重点工业污染源废水排放达标率和固废处置利用率均达到95%,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大力推进土壤污染治理和畜禽养殖场整治。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开展瓯江治理工程,逐步建立瓯江干支流生态流量管理机制。推广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治理效果第三方鉴定评估制度。加快国家气候适应型城市试点建设,推进省级低碳试点。

3.探索最科学的生态补偿。探索自然资源开发使用成本评估机制、生态服务价值评估核算体系、生态损害评估技术体系,为生态补偿机制落地提供依据。以沿瓯江流域以及龙泉市、庆元县等浙闽边界地区为重点,进一步调整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实行补偿范围跨省市域拓展、补偿资金向源头生态环境敏感县(市、区)倾斜、补偿标准随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动态调整。推动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地和湿地生态补偿机制。探索公益林分类补偿和分级管理机制。探索“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市场化生态补偿机制。

(二)凸显江南韵味,打造诗画浙江大花园。

1.建设生态休闲国家公园。依托现有资源禀赋,着力打造世界一流生态旅游目的地。争取创建洞宫—仙霞山脉国家公园和世界竹海公园,深化建设庆元百山祖、龙泉凤阳山、松阳卯山、遂昌白马山等国家级森林公园,改造提升遂昌矿山等地质公园。加快建设莲都九龙、云和梯田(试点)国家湿地公园,建成望东篛等高山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谋划推进古堰画乡、缙云仙都、遂昌金矿、云和梯田等创建5A级旅游景区,加快云和湖、千峡湖、遂昌湖山旅游度假区建设,积极创建国家级水利风景区。全面参与浙西南旅游产业带建设,进一步发挥在浙皖闽赣国家生态旅游协作区、中国(长三角)高铁旅游联盟、中国长寿之乡绿色产业联盟中的作用,推进山海协作生态旅游文化示范区创建。创新旅游综合管理和服务体制,推进国家级旅游业改革创新先行区创建。

2.建设串珠成链美丽城镇。坚持城镇、产业、文化、旅游“四位一体”,依托全市散落在瓯江干流、支流节点上的中小城市,加快建设产居游共融、人景城共享的瓯江风景带旅游小镇集群。中心城市根据“生态品质之城”定位,加快建设瓯江旅游风情度假带,形成起居院落里、游走山水间的瓯江山水花园城市意境,推进历史文化街区有机更新,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6%以上。突出一县一特色,构建融合自然资源、人文资源和现代健康休闲养生资源为一体的瓯江旅游画卷。突出一镇一风情,推进南明山休闲小镇、青田石雕小镇、龙泉青瓷小镇、景宁畲乡小镇等30个旅游文化小镇和历史经典文化小镇建设。

3.建设浓郁乡愁美丽乡村。积极发展休闲农庄、乡村茶馆、乡间客栈、健康养生、自驾露营等乡村旅游新业态;积极培育冰雪运动、水上运动、极限运动等健康休闲项目。规模化推进1000个A级景区村建设,发展“休闲+创业”等乡村创客空间,打造全国乡村旅游示范市。实施历史文化村落百村复兴工程,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开展拯救老屋行动,保护一批古建筑,修整一批古驿道,整理一批古档案,维护畲族村寨传统风貌。建成省级美丽乡村示范县3个,省级以上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5个,省级休闲旅游示范村(3A级旅游景区村)100个,“丽水山居”精品民宿450个、健康村镇100个。4.建设洁化美化美丽田园。深入开展“打造整洁田园、建设美丽农业”行动,全面完成田间垃圾清理和农业面源污染整治,全面推行农业清洁化生产。突出打造人与自然共生共荣、产业连片规模的田园景观带和田园综合体,重点布局莲都碧湖、松阳松古、缙云壶镇盆地美丽田园,以高等级景区标准深化松阳大木山茶园、缙云笕川花海、青田小舟山创意梯田、庆元举水月山农艺田园等各类田园景观建设。深入探索田园城市、田园村镇、田园生态区等建设标准,制定田园功能构成、空间格局、生态景观、经济形态等指标体系和可执行标准。

(三)优化空间布局,打造宜业宜居大花园。

1.优化提升空间集聚平台。探索“多规合一”,坚持走独具特色的山区新型城市化和集聚发展道路,形成区域统筹、城乡一体的协调发展格局。构建和优化1个中心城市、10个小城市、20个中心镇(以下简称“112”)城镇空间布局,将其打造成为资金、土地、信息、基础设施等要素集聚主阵地,建设成为“依山傍水、三生融合”的人口集聚主平台。做大“112”发展能级,在加快集聚中稳步提升中心城市经济首位度,形成“北居中闲南工”的空间功能布局。构建和优化东西向遂松丽青、南北向缙丽龙庆“两轴”产业空间布局,做大做强生态产业集聚区、省级开发区(园区)、休闲旅游景区、现代农业园区、服务业示范基地等平台。

2.加快推进人口转移集聚。深入实施小县大城、组团发展,以整村搬迁为主要形式,推进乡镇撤并、撤村并点,鼓励和引导人口向“112”集聚集中。发展中心村、控制一般村、搬迁高山村、萎缩空心村,推进农民分层次、渐进式转移。提高省级财政补助标准,推进生态搬迁试点。创新搬迁安置模式,构建政府、企业、个人共同承担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以标准化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力争到2020年人均教育事业费达到3000元以上、人均财政公共服务经费支出达到1500元以上。实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与全省同步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支持和鼓励省内外高校在丽水设立分校区,将丽水学院建设成为服务和助推绿色发展的高水平应用型本科院校。同步推进医疗卫生“双下沉、两提升”工程,补齐薄弱乡村公共文化体育服务短板。完成农民异地搬迁5年5万人,全市常住人口城市化率达到65%左右。

(四)打开“两山”通道,打造绿色低碳大花园。

1.加快发展生态绿色农业。坚持“生态+”方向,把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放在突出位置。大力发展生态精品农业,建成海拔600米以上“丽水山耕”绿色有机农林产品基地100万亩,建设长三角地区最安全的农产品生产地。突出农旅融合,推动农产品转化为旅游地商品,重点培育20个农旅融合特色鲜明的现代农业示范区,探索推进莲都国家农业公园建设。依托茶叶、油茶、香榧、食用菌、高山蔬菜、笋竹、中药材等优势特色产业,大力发展果林等经济林木和林下经济,积极实施全省新植1亿株珍贵树五年行动计划。加大农产品精深加工力度,加快创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大力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按照部省市三方共建原则,推进国家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建工作。建立健全“丽水山耕”“丽水香茶”等区域性农产品公用品牌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以及全程追溯监管体系。积极推进“互联网+农业”,建立服务全国的网上菜篮子市场。

2.加快发展生态优势工业。立足生态优势,突出低碳循环,着力将生态理念植入工业发展。坚持正向激励与反向倒逼相结合,加快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坚决打破坛坛罐罐,清理整合撤销园区外工业区块,加快已有开发区(园区)生态型、循环化改造,建设绿色企业,推进丽水市静脉产业园项目建设,实现工业园区外基本无工业、园区之内无非生态工业。在全省率先创建绿色园区试点,创建省生态工业试点市。对标省八大万亿产业,培育具有丽水特色的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型材料、绿色能源等环境适宜型新兴产业,推进绿谷信息产业园、杭州丽水海创园和现代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建设,打造外资重大项目承接平台,建设维康大健康产业园等一批绿色新兴产业基地。深化莲都—义乌、龙泉—萧山、松阳—余姚、遂昌—诸暨等省级山海协作产业园合作。大力发展太阳能、风能、抽水蓄能,打造华东地区绿色能源基地。

3.加快发展生态特色服务业。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提升,推进生活性服务业向便利化精细化品质化提升,到2020年培育10个服务业集聚区和50家服务业重点企业。做大做强丽水特色专业市场,积极培育集购物、休闲、娱乐、文化于一体的现代商贸综合体。依托中国进口商品城、华侨总部经济区等载体,推进保税仓库、保税物流中心等建设,打造跨境电子商务示范区。依托中国长寿之乡品牌,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发展中医药保健、健康服务、养生养老等大健康产业,加快建设华东药养植物园、丽水医养康疗中心等医养产业项目。鼓励应用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改造提升商贸、金融、物流、文化、旅游等行业,建立全域数据交换系统,发展共享经济。突出“文化+”,大力发展历史经典文化产业,重点培育宝剑青瓷、石雕、木玩等三大百亿文化产业。加快推进青田—平湖、缙云—富阳、庆元—嘉善、景宁—温岭、云和—北仑山海协作生态旅游文化产业园建设。

(五)聚焦重大平台,打造互联互通大花园。

1.构筑综合交通网。加快打造多元、立体、无缝、绿色、安全、智能的现代交通,形成连接省、市、县、乡域1小时的快速交通圈,打造美丽经济交通走廊样板。重点加快丽水机场、县(市)通用机场、衢宁铁路、衢丽铁路、景宁至文成高速公路、瓯江航道整治等重大交通项目建设和普通国省道、重要县道等级提升。深化丽水高速公路网络规划研究,加强与金华—义乌都市区和温台城市群以及闽赣等地的高速公路连接。实现4A级以上景区和重点乡镇二级公路基本通达和互联互通。在国家或省级“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时,力争将温武铁路、金温铁路(青田至缙云段)电气化改造及功能拓展工程、衢丽城际铁路、金遂松龙高铁、丽水至云和高铁、丽水火车南站、龙泉凤阳山至庆元百山祖通景轨道、丽水绿色慢行系统等项目纳入相关规划并加快实施。开展丽水接轨杭义温高铁连接线前期研究。

2.构筑绿色能源网。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着力提高清洁能源利用水平。加强电力输出通道和配电网建设,加快实施500千伏输变电、丽水西南220千伏电网补强等工程,加快丽水丽西500千伏、丽水龙庆云景50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确保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加快天然气管网建设,确保2020年前实现天然气县县通。加快符合条件的工业园区集中供热。完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实现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网点乡镇、重点村和景区景点全覆盖。

3.构筑环保设施网。推进生态屏障环境监测网络工程建设,强化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和质量管理,完善地表水交接断面自动监测系统和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实现全域土壤环境监测点位全覆盖,加强环保应急能力建设。推进县域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扩能,新建一批环保基础设施,推行排污设施第三方运营机制,实现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

4.构筑安全水利网。完善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增强防洪安全、水资源保障和水环境承载力。加快重点流域控制性调节工程建设,推进北洪南调(紧水滩分洪工程)等“百项千亿防洪排涝工程”。新建黄村水源与玉溪水源互通工程,实施滩坑引水工程和通济堰水系保护提升利用工程。实现县级以上城市全面达到20—50年一遇防洪标准,中心城区全面达到50—100年一遇防洪标准。加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争取海绵城市建设试点。5.构筑智慧信息网。完善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加快“三网融合”,实施宽带接入网和互联网骨干网扩容工程。大力推进光纤网络、无线网络等智慧基础设施建设,建立智慧绿色云平台和一网集成、信息共享的公共数据平台,探索推进高效集约的大数据社会化协同管理服务,加快智慧城市建设。到2020年,实现城乡住宅光纤接入和公共场所WiFi全覆盖。

(六)创新体制机制,打造活力高效大花园。

1.创新资源要素配置机制。不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推进“区域能评+区块能耗标准”“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深化“亩产论英雄”改革,全面开展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用电用能效益、排污权效益综合评价。全面实施国有土地网上交易。探索建立可再生能源消费量不计入(或抵扣)能源消费总量机制,率先建立规划水资源论证机制。支持丽水设立绿色产业子基金,并纳入世界银行浙江省绿色产业基金总体框架,推进生态资源资产化改革。推进政府投资基金、平台营运公司和社会资本等参与的多元化投融资改革,推进旅游公司实体化、旅游景区资本化、旅游资产证券化。引导省级金融机构加大对丽水的信贷支持,争创绿色金融综合改革试点,设立专注于绿色金融的特色银行等金融机构。

2.健全自然资源产权制度。不断完善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制度体系。2018年底前完成所有自然生态空间确权登记,制订自然资源权力清单。开展市县两级按年度动态统计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探索应用于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等领域。深化和完善差异化的绩效评价指标和绿色考核办法,建立绿色发展评价体系。开展碳汇交易试点,建立以县(市、区)域碳汇计量为依据的碳汇交易机制。支持丽水探索开展林业碳汇、小水电企业股权交易。

3.扎实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深化国家扶贫改革试点,推行农村“三块地”改革,争取省级以上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推广“坡地村镇”模式。探索城市居民采取入股、联营等方式参与村庄整治、宅基地整理,发展农家乐、民宿等经济,促进农村常住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幅居全省前列。推进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三位一体”体系建设。深化农村电子商务创新发展示范区建设。探索巨灾保险机制,大力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探索医养产业融合发展改革试点。积极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四个平台”建设,深化强镇扩权、撤村建居,探索“小乡大村”治理模式。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浙江(丽水)绿色发展综合改革创新区创建工作机制,对创建重大事项进行统一部署、综合决策。省级有关部门要整合省级绿色发展相关政策资源,支持和指导丽水解决在创新区创建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丽水市要根据总体方案,制订阶段性实施计划,明确年度重点推进的改革任务,加强组织实施,确保按时顺利完成。

(二)强化政策支持。支持丽水加快交通发展,在国省道、重要县道省补资金安排方面,给予适当倾斜。支持丽水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改革,对符合要求的项目,省基础设施投资(含PPP)基金优先支持在丽水设立子基金。给予丽水财政专项支持,用于绿色发展综合改革创新区创建。支持丽水大胆探索、开拓创新,聚焦重点、难点问题,在体制机制创新上下功夫,把改革措施落细落实。

(三)提升山海协作。主动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等重大战略,积极对接大湾区、大花园、大通道建设。宁波市、湖州市、嘉兴市等山海协作结对市要深化与丽水市的区域合作,加快建立山海协作工程专项基金,在旅游、教育、文化、科技、卫生、人才等领域加强合作交流,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山海并利、陆海联动发展新格局。

(四)营造改革氛围。建立广泛参与机制,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勇于创新实践的积极性,加快形成绿色价值观、消费观、发展观。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宣传主阵地作用,形成党委政府引导、部门协作配合、社会共同参与的改革氛围,为综合改革创新提供良好的舆论环境。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丽水)绿色发展综合改革创新区总体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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