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17-777848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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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 省政府办公厅 | 成文日期: | 2017-06-30 |
发文字号: | 浙政办发〔2017〕63号 | ||
废止时间: | 0000-00-00 |
索引号: | 000014349/2017-77784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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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 ||
发文机关: | 省政府办公厅 | ||
成文日期: | 2017-06-30 | ||
发文字号: | 浙政办发〔2017〕63号 | ||
废止时间: | 0000-00-00 |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聘请牛太升等担任省政府法律顾问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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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行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省政府决定聘请牛太升等9人担任省政府法律顾问。名单如下: 牛太升 省法学会顾问、学术委员会主任 陈柳裕 省社科院副院长、研究员 章剑生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 章靖忠 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高级律师 李根美(女) 省律师协会顾问、一级律师 郑金都 省律师协会会长、一级律师 翁国民 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教授 石东坡 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教授 罗文燕(女) 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教授 省政府法律顾问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开展工作,聘期5年。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6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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