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府公报 > 政府公报目录 > 2017年 > 第22期(总第1171期)
索引号: 000014349/2017-777857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其他
发文机关: 省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17-07-14
发文字号: 浙政办发〔2017〕74号
废止时间: 0000-00-00
索引号: 000014349/2017-777857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其他
发文机关: 省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17-07-14
发文字号: 浙政办发〔2017〕74号
废止时间: 0000-00-00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实施意见
  • 日期: 2017- 07- 21 10: 30
  •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 浏览次数:
  • 字体:[ ]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改革的总体部署,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加快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按照企业投资项目开工前审批全流程、多层级、多部门“最多跑一次”的标准和要求,全面推广应用“一口受理、在线咨询、网上办理、代办服务、快递送达”办理模式,推动实体办事大厅与投资项目审批监管平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到2017年底前,实现企业投资项目全流程、多层级、多部门“最多跑一次”改革目标,全面提升项目建设、竣工验收等事中事后监管服务阶段工作效率,努力把我省打造成为全国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投资环境最优、企业获得感最强的省份。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建设浙江政务服务网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围绕企业投资项目全流程、多层级、多部门“最多跑一次”改革目标,按照好用、管用、共用原则,加快打造省市县纵向一体化、横向协同化的浙江政务服务网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在线平台)。除涉密项目外,企业投资项目实行“六统一”制度,即统一平台、统一赋码、统一受理、统一办理、统一监管、统一服务。企业办理项目核准或备案,以及城乡规划、土地(海域)使用、环境保护、能源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通过在线平台“一口受理、网上办理”;项目核准、备案机关以及其他审批监管部门统一通过在线平台受理项目申请,办理过程、结果等节点信息同步推送至在线平台,实现项目审批全流程可查询、可监督,变“企业跑”“部门跑”为“数据跑”。项目核准、备案机关以及其他审批监管部门统一使用在线平台生成的项目代码办理相关手续。严格执行投资项目唯一代码制,项目的审批信息、监管(处罚)信息,以及工程实施过程中的重要信息,统一汇集至赋码项目。企业办理项目核准,应当在提交项目核准申请报告前通过在线平台申请赋码,凭项目代码办理项目核准、报建等手续;企业办理项目备案,通过在线平台完成项目备案时同步生成项目代码。(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级有关部门,各市、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间:2017年10月)打破各地、各部门涉及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报建等事项的信息孤岛,实现与浙江政务服务网的实时互通。加快建设数据共享平台,实现证照批文、材料等数据共享。(责任单位:省数据管理中心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建设厅、省海洋与渔业局等省级有关部门,各市、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间:打破信息孤岛,2017年10月;实施电子证照,2017年12月)

(二)大力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按照“政府定标准、企业作承诺、过程强监管、失信有惩戒”的原则,在省级以上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区)、产业集聚区、园区、特色小镇,大力推行以准入标准替代审批的企业承诺制,推动更多项目事项管理由事前审批向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服务转变。加快制定出台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编制项目准入标准清单、企业承诺事项标准清单、办事流程指南和示范文本,完善区域评价、协同监管、信用联合惩戒等配套制度,加强政策咨询、技术指导和事中事后监管服务。加快探索多本合一、多评合一、统一评审的模式,贯彻落实“区域能评+区块能耗标准”“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指导意见,研究制定环境评价、建设项目选址论证、节能评估、日照分析、水土保持、防洪影响、交通影响、矿产压覆、地质灾害、雷电灾害、文物保护、地震安全、安全预评价等区域评价、多评合一的实施细则。(责任单位:省审改办〔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级有关部门,各市、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间:2017年9月)

(三)加快推进项目审批标准化及简化优化工作。按照能减则减、能合则合的原则,进一步梳理企业投资项目审批事项,不断减少、简化审批所需提交材料,制定全省相对统一的企业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标准化清单、办事指南及通用格式文本。推进绍兴市柯桥区行政审批集成式改革试点。(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审改办〕牵头,省级有关部门;完成时间:2017年12月)加快审批流程优化再造,研究制定优化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办理流程的实施意见。(责任单位: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各市、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间:2017年9月)积极创新环境影响、安全等评价审批管理方式,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和安全风险程度实施分类管理,推行免于办理评价、网上在线备案、承诺备案管理、简化评价内容等措施。(责任单位:省环保厅,各市、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间:2017年12月)

(四)积极开展项目联合测绘、联合踏勘、联合验收。打破中介机构市场垄断,培育具备规划测绘、地籍测绘、房屋测绘等综合资质的中介机构,推进规划、土地、房产等测绘成果共享互认,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积极推进规划选址、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及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查、人防工程建设设计审查、环境卫生设施许可、防雷设计审核等现场联合踏勘。对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工程项目,按照企业自愿申请、部门各负其责、工作并联推进的原则,积极推进实施统一受理、统一现场验收、统一送达验收文件的联合验收方式,实行网上流转、全程留痕、实时监察。除使用中央补助资金的项目外,按照国家规定,企业投资项目不再由政府组织综合验收。(责任单位:省建设厅牵头,省级有关部门,各市、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间:2017年12月)

(五)深入推进涉政中介机构改革。深入推进涉政中介机构与行政机关脱钩改制,破除中介服务垄断,加快培育具有多种资质的综合性全能型中介机构或中介机构联合体。(责任单位:省编办、省财政厅牵头,各市、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间:2017年12月)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加快建设全省统一的网上“中介超市”,建立健全市场有序竞争、企业自主选择、中介规范服务、政府高效监管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强中介机构信用监管,建立健全中介机构信用评价指标体系、行业诚信档案和退出机制。(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审改办〕牵头,各市、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间:2017年12月)规范中介服务收费行为,逐步建立审批中介网上竞价平台。(责任单位:省物价局牵头,各市、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间:2017年12月)行政审批部门委托开展的技术性中介服务,应当通过竞争方式选择服务机构,服务费用由行政审批部门支付并纳入部门预算。(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牵头,省级有关部门,各市、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间:2017年12月)

(六)规范完善企业投资项目代办制度。研究制定加强和规范企业投资项目代办制政策措施,建立健全企业投资项目审批代办服务工作机制,切实提升服务水平。对符合当地产业发展方向的投资项目,特别是重大项目,实行一对一“店小二”式服务,跟踪解决疑难问题,为企业提供规划选址审批、土地报批、项目核准或备案、施工许可等全过程个性化、精准化代办服务。(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审改办〕牵头,省级有关部门,各市、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间:2017年9月)

(七)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推动省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与在线平台对接,实现数据交换共享。建立完善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将信用信息查询使用作为必要环节嵌入投资项目在线审批流程,根据企业信用状况实施精准服务。对信用等级高的企业,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采取绿色通道和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措施;对信用等级低的企业,实行从严审核、重点监管;对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企业,依法实施市场禁入。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托省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以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载体,归集、整理投资项目的相关审批、监管(处罚)信息并记于其名下。通过对企业主体的信用监管,实现对投资项目的全过程监管。(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级有关部门,各市、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间:2017年12月)

(八)制定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负面清单。按照严格准入、总量控制、动态调整的原则,对涉及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或跨区域线性工程等项目,2017年底前暂时达不到“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的,制定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负面清单。列入负面清单的企业投资项目数量,原则上占企业投资项目总量的比例不高于5%。省级有关部门列入负面清单的企业投资项目数量占本部门企业投资项目总量的比例不高于5%。建立负面清单年度动态调整机制,加强评估考核与督查工作。(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级有关部门;完成时间:2017年11月)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建立全省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工作协调机制,实行每月工作例会制度,督促落实“一个部门牵头、多个部门集成服务”各项工作任务。各市、县(市、区)政府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上下联动,以系统合力推进改革。

(二)加强督查考核工作。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改革实行节点管控、倒排时间、挂图作战,省发展改革委负责日常督促、阶段性考核工作。对改革推进成效显著的单位,纳入“放管服”改革工作评比表彰范围;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滞后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确保改革顺利推进。各地、各部门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措施、责任到人。要聚焦企业感受度和获得感,加强督查评估和考核评价,及时跟踪改革进展情况,总结推广改革经验,确保全省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改革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加强法治保障。积极推进桐庐县“最多跑一次”改革与法律法规衔接绿色通道试点,缩短改革与立法之间的反应时效。推动我省企业投资项目管理地方性法规立法工作,巩固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改革成果。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7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实施意见.pdf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