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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17-776797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其他
发文机关: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17-09-26
发文字号: 浙政办发〔2017〕105号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有效性: 有效
废止时间: 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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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其他
发文机关: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17-09-26
发文字号: 浙政办发〔2017〕1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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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工业设计发展水平的意见
  • 日期: 2017- 10- 19 15: 52
  •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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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工业设计发展水平,发挥其在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和培育发展新兴产业中的支撑引领作用,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八八战略”为总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制造强省建设目标,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发挥企业的市场主体作用,增强工业设计创新能力,提升发展水平,优化发展环境,促进工业设计与制造业深度融合,为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国际化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工业设计与传统产业相结合。发挥工业设计在做强产业链、提升价值链中的引领作用,推动传统产业提质增效升级,实现从规模、速度增长到技术、质量、品牌领先转变,从商品出口向服务输出转变。

坚持工业设计与新材料、新技术等相结合。利用设计与材料、技术的耦合关联,掌握并熟练运用新材料、新技术,提升设计的集成创新能力,推动产品加快更新换代。

坚持工业设计与互联网相结合。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虚拟仿真、智能控制等网络信息技术,发展网络设计和智能设计,提高设计协同创新能力和制造效率。

坚持工业设计与服务型制造相结合。推动工业设计与企业战略、品牌运营、商业模式深度融合,使工业设计不仅体现在产品上,更体现在研发、生产、营销、售后服务全流程上,实现制造业向服务型制造转型发展。

坚持工业设计与文化相结合。依托丰富的文化资源,凝练文化精髓,挖掘文化价值,将其不断融入工业设计,创造具有文化内涵的现代产品与服务,促进实用价值和文化价值的有机统一。

(三)发展目标。到2020年,力争全省工业设计服务收入超过150亿元,设计成果转化产值超过1万亿元,新增设计授权专利4万件以上。引进和培养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工业设计领军人才,新增专职工业设计人才1万名以上;争创国家工业设计研究院,创建3个以上工业设计特色小镇,培育50家知名工业设计公司和20个左右省级特色工业设计基地,建设10家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50家省级重点企业设计院和250家以上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建立集信息、展示、交易等为一体的工业设计网络平台。工业设计影响力进一步扩大,发展水平和服务能力继续位居全国前列,对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作用显著增强。

二、重点服务领域

(一)推动传统产业升级增效。在轻工、纺织服装、家电、消费电子、机械设备、交通运输设备、工艺美术等传统产业领域,以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为重点,围绕外观造型、功能创新、结构优化、节能节材、新材料应用等重点环节,推进零件标准化、部件模块化和产品个性化,实现产品由通用向专用、单机向连线、机械化向自动化的持续升级。支持传统制造业企业工业设计向专业化、产业化、集约化、信息化发展和应用,加快由提供单项设计向提供集成设计、系统设计、并行设计、创新设计的综合解决方案转变,发挥工业设计对提高品牌附加值、提升品牌形象、增强产品竞争力的引领作用。

(二)推动新兴产业孕育兴起。重点在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新能源汽车、新能源、节能环保、数字创意等新兴产业领域,运用设计工具,开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装备和产品,更好满足移动化、微型化、巨型化和超常环境工作的要求。突出绿色设计导向,在满足产品功能的前提下,采用组合设计、循环设计、产品与服务的非物质化设计等手段,推进产品的生态化设计与可持续性设计。充分运用仿真设计,通过物料供应和生产流程再造,实现个性化定制的生产模式,满足个性化、小批量、多品种的市场需求。

(三)推动服务型制造发展。聚焦软件、集成电路、互联网、物联网等行业技术,建设贯穿产业链的研发设计服务体系。推广智能服务设计,突出柔性化生产和社会化协同导向,突破研发设计、生产制造、销售服务的资源边界,发展“制造即服务”业务,推动生产与消费、制造与服务、产业链企业之间的全面融合。推广定制化服务设计,增强定制设计与柔性制造能力,实现生产制造与市场需求高度协调,强化用户体验,提升产品价值。推广网络化协同制造服务设计,增强信息化方案设计、系统开发和综合集成能力,提供面向细分行业的研发设计、系统优化、设备管理、质量监控等云制造服务。

三、主要任务

(一)增强工业设计创新能力。鼓励企业构建“设计+研发+用户体验”的创新设计体系,建立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创新模式。引导有条件的制造企业设立独立核算的工业设计中心或设计院,在制造业龙头骨干企业和知名工业设计公司中规划建设一批省级重点企业设计院,支持申报国家工业设计中心。整合行业力量和资源,争创国家工业设计研究院。发挥省转型升级产业基金的引导作用,吸引社会资本投向工业设计产业化项目和重大设计共性平台,建设产业工业设计数据库,提供在线设计工具,推进网络众创设计。支持制造企业、设计机构、科研院所、高校建立工业设计产业联盟,提升工业设计创新能力。组织企业参与各类工业设计产品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的制订工作,促进自主创新与技术标准融合。

(二)提升工业设计集聚水平。完善产业空间布局,依托设计类高校、高新园区、开发区(工业园区)规划建设一批辐射带动效应明显的工业设计基地。在设计资源丰富或设计需求量大的中心城市、产业集聚区和工业强县(市、区)中开展省级特色工业设计示范基地建设,并推动其专业化发展,围绕当地块状经济转型升级,进一步明确定位,创新服务方式,实现精准对接。进一步争取工业和信息化部的支持,加强与中国工业设计协会等的合作,推动浙江大学、中国美术学院等的设计资源集聚,加快良渚中国工业设计小镇建设,打造成世界工业设计高地和全球设计资源聚合平台,成为全国设计产业发展的标杆。培育建设一批工业设计特色小镇,进一步推动工业设计元素和功能融入省级制造业特色小镇,提升工业设计对当地产业发展的引领和带动作用。

(三)提升工业设计产业层次。推动工业设计从零件、散件设计向组件、模块件、总集成设计发展,从注重产品外观功能设计向包含研发设计、工艺流程设计、服务模式设计的产品全生命周期设计发展,从以产品升级为主向整体系统优化发展。支持制造企业由大规模批量化生产向个性化定制设计、智能设计、绿色设计转变。加强互联网新业态设计,鼓励制造企业利用物联网、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技术,推动基于信息服务的设计应用研究,促进工业设计向高端信息化设计服务转变。

(四)提升工业设计服务质量。鼓励制造企业加大对工业设计的投入,支持工业设计企业以订单、契约、股权等多种形式为制造企业提供设计服务。支持设计企业与制造企业开展形式多样、内容广泛的对接合作,大力推广“设计+科技”“设计+资本”等工业设计共享经济新模式。积极推广“互联网+工业设计”,探索建设线上线下开放性共享平台,发展众创设计、众包设计、定制化设计、用户参与设计、云设计、网络协同设计等新型服务模式,促进工业新产品产值率明显提升。

(五)提升工业设计国际化水平。支持中国美术学院将中国设计智造大奖打造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工业设计大奖和产业交流合作平台。办好世界工业设计大会,加强与国际设计组织,知名设计机构和设计院校的联系、交流与合作,在更宽领域、更大范围内配置全球设计资源。鼓励跨国公司和国际知名设计机构来我省设立设计研发总部、分支机构或共建设计研究机构。支持制造企业通过收购国际设计团队、设立海外分支机构,汲取国外先进设计理念、技术和管理经验。鼓励工业设计公司承接国际设计外包业务,推动工业设计服务出口。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承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工业设计业务,推进中国设计文化的对外输出,提升我省工业设计的国际竞争力。

(六)提升工业设计成果转化效率。创新产学研合作模式,加速设计成果转化和设计方案产业化。依托省级特色工业设计示范基地、工业设计特色小镇、开发区(工业园区)、重点企业设计院等载体,建设一批示范性、开放式工业设计公共服务平台,提供设计工具、快速成型、虚拟制造、资本创投、品牌孵化、成果交流、人才培训等专业服务。依托浙江网上技术市场,建设工业设计成果交易平台,提供工业设计的信息发布、成果展示、在线路演、专家咨询、竞价交易等在线服务。举办“设计师走进企业”活动,组织工业设计观摩、诊断、对接,支持企业参加国际国内工业设计专业展会。鼓励各地积极引入设计资源,与本地特色产业展开合作,促进设计成果落地生根。

(七)提升工业设计人才队伍素质。加强与国内外著名设计院校合作,引进先进设计教育办学理念,建设国际一流的工业设计特色学院。强化专业设计人才培养,加快建设校内外设计实验和实训基地,组织开展大学生工业设计竞赛,着力培养具有创新视野的设计人才。加强实用人才培养,积极推广产学研合作人才培养模式,支持院士、知名专家在企业设立工作站,鼓励优秀工业设计师到高校兼职授课,加大复合型设计人才的培养。开展系列化、多形式的设计培训和国际交流,引进并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知名度和重大影响力的多学科创新设计专家,重点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设计领军人才。完善工业设计职业资格试点,进一步拓宽工业设计从业人员评价范围,完善评价条件,创新评价方式,加快工业设计人才职业化。鼓励国内外优秀设计人才来我省自主创业,支持符合条件的工业设计基地、工业设计企业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省经信委牵头的推进工业设计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框架内,加强对全省推进工业设计发展工作的指导与协调。省经信委要加强宏观指导、规划引导、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政策支持,共同推动工业设计发展。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工业设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协调机制,加快形成省市县三级联动推进工业设计发展的工作格局。

(二)加大资金扶持力度。省财政继续安排资金支持工业设计发展,重点用于省级特色工业设计示范基地绩效考核奖励、新认定的省级特色工业设计示范基地建设、省级重点企业设计院建设、中国设计智造大奖等设计活动、全省性重大设计对接活动、高端设计人才培训以及工业设计成果展览展示和宣传等活动。对通过浙江网上技术市场竞价交易并成功实现产业化的工业设计成果,可按有关规定申请事后补助。各市、县(市、区)政府也要根据财力安排相应的扶持资金或产业基金,支持工业设计发展,并对工业设计成果产业化项目,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给予支持。

(三)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企业用于工业设计的研发费用,可按有关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支持工业设计企业参加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申报科技型中小企业,并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工业设计企业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相关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收入,可按国家税法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四)拓宽融资渠道。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工业设计企业发展,增加适合工业设计企业的融资品种,拓展贷款抵(质)押物的范围,开展无形资产质押和收益权抵(质)押贷款等业务。鼓励国内外风险投资、创业投资、股权投资、天使基金等机构投资工业设计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工业设计企业上市。鼓励信用担保机构为拥有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的工业设计企业提供贷款担保。

(五)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服务。鼓励企业和个人申报工业设计专利、商标和著作权,鼓励在产品或包装上标注设计机构或设计者名称,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建立维权机制,畅通维权渠道,提高维权效率。健全工业设计知识产权交易服务体系。

(六)完善统计和评价考核。明确工业设计产业统计分类,完善统计调查方法和指标体系。开展工业设计产业发展的监测、分析和评估,建立完善省级特色工业设计示范基地和省级重点企业设计院的跟踪监测、评价考核和激励机制,对达不到目标要求的基地和设计院,实行动态调整。

(七)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支持社会各方按规定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工业设计赛事,举办国内外有较大影响力的大型工业设计专业活动,宣传设计经典案例,传播工业设计价值,弘扬创新设计文化,扩大工业设计的公众认知度和社会影响力。发挥省工业设计协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健全行业标准、规范行业秩序、完善公共服务、促进行业发展。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9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工业设计发展水平的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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