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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16-777430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发文机关: 省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16-12-21
发文字号: 浙政办发〔2016〕168号
废止时间: 0000-00-00
索引号: 000014349/2016-777430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发文机关: 省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16-12-21
发文字号: 浙政办发〔2016〕168号
废止时间: 0000-00-00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三批小城市培育试点名单的通知
  • 日期: 2017- 01- 05 17: 10
  •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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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小城市培育试点是省委、省政府推进新型城市化、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战略举措。自2010年开展小城市培育试点工作以来,全省上下高度重视、全力推进,两轮试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深入推进小城市培育试点工作,进一步扩大试点效应,经省政府同意,在第一批小城市培育试点、第二批试点扩围的基础上,将杭州市萧山区临浦镇等24个中心镇和省级重点生态功能区范围的磐安县县城等2个县城列入第三批小城市培育试点名单,现予以公布。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和省委、省政府推进新型城市化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持续加大指导和服务,完善政策措施,分类推进小城市培育试点工作。第一批27个省小城市培育试点单位除不再享受省级小城市培育试点发展补助资金外,其他扶持政策保持不变。省小城市培育试点单位要抓紧编制新一轮三年(2017—2019年)行动计划,所在县(市、区)要切实发挥主体作用,指导试点单位科学规划小城市定位,激发试点单位发展内生动力,明确重点工作任务,出台有力有效举措,扎实推进小城市培育试点工作,为全省中心镇发展提供典型示范。
  附件:第三批小城市培育试点名单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第三批小城市培育试点名单
  杭州市:萧山区临浦镇、余杭区瓶窑镇、富阳区场口镇。 
  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慈溪市观海卫镇、象山县西周镇。温州市:乐清市虹桥镇、瑞安市马屿镇、永嘉县桥头镇。  
  湖州市:长兴县泗安镇、安吉县梅溪镇。  
  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嘉善县西塘镇、平湖市新埭镇。  
  绍兴市:诸暨市枫桥镇、嵊州市甘霖镇。  
  金华市:金东区孝顺镇、武义县桐琴镇、磐安县县城*。
  衢州市:柯城区航埠镇、龙游县湖镇镇。  
  舟山市:岱山县衢山镇。  
  台州市:温岭市大溪镇、天台县平桥镇。  
  丽水市:青田县温溪镇、遂昌县县城*。
  注:标*为省级重点生态功能区范围的县城。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三批小城市培育试点名单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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