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法规政策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省政府 > 有效
索引号: 000014349/2012-713512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林业、水利/林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
发文机关: 浙江省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2-04-12
发文字号: 浙政发〔2012〕30号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ZJSP00-2012-0018
有效性: 有效
废止时间: 0000-00-00
索引号: 000014349/2012-713512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林业、水利/林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
发文机关: 浙江省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2-04-12
发文字号: 浙政发〔2012〕30号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ZJSP00-2012-0018
有效性: 有效
废止时间: 0000-00-00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第一批)的通知
  • 日期: 2015- 12- 30 09: 46
  •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 浏览次数:
  • 字体:[ ]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切实保护野生植物资源,维护生物多样性,根据《浙江省野生植物保护办法》规定,现将省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第一批)予以公布。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浙江省野生植物保护办法》,加强普法宣传和科普教育,制定和实施野生植物保护规划,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野生植物资源。

附件:浙江省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第一批)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二日

附件

浙江省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第一批)

a.jpg

b.jpg

c.jpg

d.jpg

e.jpg

f.jpg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