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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12-711962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
发文机关: 浙江省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2-10-19
发文字号: 浙政发〔2012〕89号
废止时间: 0000-00-00
索引号: 000014349/2012-711962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
发文机关: 浙江省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2-10-19
文号: 浙政发〔2012〕89号
废止时间: 0000-00-00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水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 日期: 2013- 01- 17 00: 00
  •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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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浙江省水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十二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12年10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浙江省水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十二五”规划

  为深入推进全省水资源保障体系建设,加强水资源保护与合理开发,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特编制《浙江省水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一、背景条件
  (一)“十一五”水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成果。
  “十一五”时期,我省全面落实《浙江省水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总体规划》),认真组织实施水资源保障百亿工程等水利建设项目,着力优化水资源配置格局,积极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切实加强水生态环境整治,水资源保障逐步从以量为主向量质并重转变,水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取得显著成果。
  1.水资源保障能力明显增强。绍兴曹娥江大闸、宁波周公宅水库、湖州老虎潭水库、龙游沐尘水库等一批水源工程和嘉善太浦河取水一期、玉环引水、洞头陆域引水等一批引调水工程相继建成并发挥效益,浙东引水萧山枢纽、新昌钦寸水库、舟山大陆引水二期、平阳顺溪水利枢纽和楠溪江供水工程已开工建设,好溪水利枢纽和台州朱溪水库等工程前期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水资源优化配置格局基本形成,全省新增年供水量达到20亿立方米。
  2.水生态环境得到一定改善。组织实施“万里清水河道整治工程”和“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大力推进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和经济林地水土流失治理,开展了诸暨陈蔡水库、德清对河口水库等11座供水水库的水源保护试点工作。五年来,全省共完成清理和整治农村河沟2.3万公里,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4180平方公里,解决和改善了1159万农村居民的饮水安全问题,饮水安全人口占农村人口的比例提高到95.8%。
  3.水资源利用效率不断提高。深入实施“千万亩十亿方节水工程”,相继启动了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百万亩喷微灌工程等项目建设。目前,全省新增节水灌溉面积450万亩,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6,万元GDP用水量降到100立方米以下,多项节水指标位于全国前列。
  4.水资源管理工作稳步推进。严格水资源管理和保护,相继实施了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和水功能区管理等多项制度,水资源监测、水功能区监测以及承压地下水禁限采力度进一步加大。
  (二)“十二五”水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面临的形势。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和《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浙委〔2011〕30号)明确要求,要把加强水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建立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作为水利改革发展的主要任务之一。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都把水资源作为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和基本要素,水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工作越来越受到重视和关注。特别是当前,我省正在同步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深入实施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舟山群岛新区、义乌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四大国家战略举措”,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经济转型升级,水资源作为基础性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经济资源的地位日益突显,全社会用水需求、方式和结构将发生新的变化,对水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提出了新要求和新挑战。尽管这些年我省水资源保障能力有了很大的提升,但还无法完全满足经济社会的发展需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要求,水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工作任务依然十分艰巨。
  1.水环境承载压力日益加大。随着我省人口增长和经济社会的较快发展,水资源和水环境负担加重,水生态系统出现了水体污染、富营养化以及局部区域季节性河流断流、湖泊萎缩、湿地退化和地面沉降等一系列问题,部分区域水环境和水生态压力日益加大,亟需加强水资源保护。
  2.供水安全形势依然严峻。目前,我省区域性缺水特征仍较明显,区域供水能力有待增强。尤其是仍有部分地区存在饮用水供水保证率低、河网(河道)型水源地水质差、城市应急供水储备不足、供水体系抗风险能力低等现象,区域饮水安全问题需要引起进一步重视。
  3.农田水利设施比较薄弱。目前,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大部分农田水利设施利用效率较低,防灾抗旱能力较弱,迫切需要加强灌区配套改造和水源工程建设,服务农业“两区”建设,保障粮食安全和农产品供给。
  4.水资源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区域水量分配、监控体系建设等工作滞后,节约用水的约束、激励和保障机制不够健全,水污染监管不够到位,必须加快落实水资源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三条红线”制度。
  (三)全省需水量预测及缺水分析。
  ——平水年(50%保证率):预测2015年,全省总需水量237亿立方米,其中城乡生活用水和重要工业用水需水量80亿立方米,一般工业用水需水量61亿立方米,农业灌溉需水量96亿立方米。现有水利工程条件下,全省总供水量226亿立方米,其中城乡生活和重要工业用水供水量69亿立方米,一般工业用水供水量61亿立方米,农业灌溉供水量96亿立方米。全省总缺水量为11亿立方米,均为城乡生活和重要工业用水缺水量,主要分布在杭嘉湖、舟山、义乌、永康和温台沿海等地区,其中杭嘉湖平原缺水9.4亿立方米(属水质型缺水)。
  ——轻度干旱年(75%保证率):预测2015年,全省总需水量255亿立方米,其中城乡生活用水和重要工业用水需水量80亿立方米,一般工业用水需水量61亿立方米,农业灌溉需水量114亿立方米。现有水利工程条件下,全省总供水量237亿立方米,其中城乡生活和重要工业用水供水量66亿立方米,一般工业用水供水量58亿立方米,农业灌溉供水量113亿立方米。全省总缺水量为18亿立方米,其中城乡生活和重要工业用水缺水量14亿立方米,一般工业用水缺水量3亿立方米,农业灌溉缺水量1亿立方米。城乡生活和重要工业用水缺水主要分布在杭嘉湖、宁波、舟山、义乌、永康和温台沿海等地区,其中杭嘉湖平原缺水10.3亿立方米(属水质型缺水)。
  ——十年一遇干旱年(90%保证率):预测2015年,全省总需水量270亿立方米,其中城乡生活和重要工业用水需水量80亿立方米,一般工业用水需水量61亿立方米,农业灌溉需水量129亿立方米。现有水利工程条件下,全省总供水量232亿立方米,其中城乡生活和重要工业用水供水量59亿立方米,一般工业用水供水量55亿立方米,农业灌溉供水量118亿立方米。全省总缺水量为38亿立方米,其中城乡生活和重要工业用水缺水量21亿立方米,一般工业用水缺水量6亿立方米,农业灌溉缺水量11亿立方米,全省各地存在不同程度的缺水,其中杭嘉湖平原缺水10.9亿立方米(属水质型缺水)。
  二、规划范围
  按地域特性和水资源分布及开发利用特点,结合行政分区,全省划分为六个水资源区:
  浙北杭嘉湖区:指杭嘉湖东部平原和苕溪流域,涉及杭州市、嘉兴市和湖州市;
  浙东萧绍宁舟区:指萧绍平原、曹娥江流域、甬江流域及舟山群岛,涉及杭州市、绍兴市、宁波市和舟山市;
  钱塘江区:指钱塘江流域闸口以上浙江省境内区域,涉及杭州市、绍兴市、金华市、衢州市和丽水市;
  台州区:指椒江流域、温黄平原等,涉及台州市;
  温州区:指瓯江流域温溪以下区域、飞云江流域、鳌江流域及温瑞等平原,涉及温州市;
  瓯江中上游区:指瓯江流域温溪以上区域,涉及丽水市。
  三、目标要求
  (一)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建立健全“保护有效、安全可靠、配置优化、开发合理、利用高效”的水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体系,不断增强水资源保障能力,促进水生态环境改善,提升水资源管理水平,努力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为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的现代化浙江提供有力的水资源要素支撑和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人水和谐,改善民生。充分考虑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能力,强化水资源对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的引导作用,妥善处理保护与开发的关系,实现民生水利发展和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相统一。
  ——坚持区域统筹,优化配置。统筹考虑流域与区域、城市与农村等关系,根据不同区域水资源状况、经济社会条件,采取有针对性的水资源配置、节约、保护措施与管理模式。
  ——坚持量质并重,防治并举。水资源保障要注重水量保障和水质安全的统一,尤其要提高城市应急供水保障能力;水环境改善要防治结合、标本兼治,采取水源地污染防治、河道配水、水生态修复及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等综合措施。
  ——坚持立足保障,突出重点。围绕“四大国家战略举措”、“四大建设”、“三化同步”以及农业“两区”建设等重点,针对当前工程建设与管理的薄弱环节,推进水资源配置和水环境改善等保障能力建设。
  ——坚持远近结合,分步实施。兼顾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与现实可能,正确处理近期与远期的关系,按照效益优先和轻重缓急,对区域工程总体布局统筹规划、分步实施。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强化水利的公益性、基础性和战略性地位,大幅增加水利投入,建立健全公共财政对水利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和以政府为主导、多渠道投入的水利投融资机制,形成政府与社会合力治水兴水的良好格局。
  (三)主要目标。
  到2015年实现以下目标:
  ——水资源保护:以改善水源地水质为重点,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和水环境治理,实现城镇供水水源地水质全面达标,县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0%以上,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60%以上;县级及以上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5%,重要平原及干流河段水环境状况明显改善;完成水土保持治理面积3000平方公里;沿海平原承压地下水全面禁采。
  ——水资源节约:万元GDP(可比价)用水量控制在78立方米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可比价)用水量控制在44立方米以内;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8以上;县级及以上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2%以下。力争用水量控制在229亿立方米以内。
  ——水资源开发利用:提高城乡、区域供水安全保障能力,城乡生活及重要工业用水保证率达到95%(严重缺水地区的农村不低于90%),一般工业用水保证率达到90%,农业灌溉供水保证率达到85%;新增年供水能力15亿立方米;改善和提高395万农村人口饮水条件,城市应急水源储备能力显著提高。
  ——水资源管理: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基本确立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三条红线”,建立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
  到2020年,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体系建立健全,水生态环境得到全面改善。
  四、水资源保护节约
  (一)水资源保护建设任务。
  坚持治污为本,加强水功能区管理,实施入河污染物总量控制;通过加强污染源综合治理、强化节水减排,控制外源污染;开展河湖水系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减少内源污染;实施河湖配水、调水引流工程,提高河湖水环境容量,促进水体有序流动;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与治理;采取水土保持等综合措施,提升水源涵养能力;加强地下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建立健全地下水应急战略储备机制。
  浙北杭嘉湖区:实施对河口、老虎潭等3座水库水源保护工程;建设嘉兴市贯泾港等人工湿地工程。实施扩大杭嘉湖南排、太嘉河等五项工程,完善区域引排水格局,改善地区水环境。严格执行杭嘉湖平原地下水禁限采规定,完善地下水监测网络。
  浙东萧绍宁舟区:实施汤浦等3座水库和宁波市大中型水库水源保护工程。实施东钱湖、迪荡湖等河湖水系连通整治与保护工程,改善萧绍宁舟地区水环境。严格执行萧绍宁平原地下水禁限采规定,完善地下水监测网络。
  钱塘江区:实施湖南镇—黄坛口、沙畈—金兰—九峰等15座水库水源保护工程。着力推进义乌江生态治理等工程,通过实施河道疏浚、滩地保护、生态防洪堤建设等措施,改善河道水生态环境。
  台州区:实施长潭、牛头山等7座水库水源保护工程。结合防洪排涝工程建设,着力开展温黄平原、椒北平原的水环境保护与整治,改善平原河道水环境。严格执行台州沿海平原地下水禁限采规定,完善地下水监测网络。
  温州区:实施珊溪—赵山渡等3座水库水源保护工程。结合防洪排涝工程建设,着力开展瓯江、飞云江、鳌江、温瑞平原、瑞平平原的水环境保护与整治。严格执行温瑞平原地下水限采规定,完善地下水监测网络。
  瓯江中上游区:实施紧水滩—玉溪和岩樟溪水库水源保护工程。着力推进瓯江丽水段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工程,通过实施河道疏浚、滩地保护和生态防洪堤建设等措施,改善河道水生态环境。
  (二)水资源节约任务。
  农业节水:以保障农业“两区”建设为重点,提高农业节水效果和水平。继续实施“千万亩十亿方节水工程”,以大中型灌区为重点,实施渠道防渗工程和管道化灌溉工程,提高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合理调整农业生产布局和农作物种植结构;加快节水灌溉设备研发和先进灌溉技术应用;积极推行农业灌溉计量工程,加强农业用水管理。
  工业节水:加大以节水为重点的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改造力度;大力推广工业节水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加快淘汰落后高用水工艺、设备和产品;建立和实行工业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制度。积极推进工业园区、企业水资源循环利用和工业废水处理回用,建立一批工业用水“零”排放和中水回用示范项目。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加强高耗水企业管理,推动高耗水企业开展水平衡测试,创建节水型企业。
  城乡生活及公共节水:加快改造自来水管网,降低供水管网漏损率;鼓励使用节水型器具和产品,提高民用建筑节水器具的普及率;加快推进“一户一表”工程建设,实现用水实时监控和计量;强化公共用水和自建设施供水的计划管理,大力开展节水型社区建设。
  非常规水资源利用:开展沿海及海岛地区海水淡化利用、边远海岛等地区雨水集蓄系统建设,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
  专栏一:水资源保护节约建设任务
  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工程:实施珊溪、汤浦、长潭等30余座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工程。
  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实施扩大杭嘉湖南排、太嘉河、平湖塘延伸拓浚、苕溪清水入湖河道整治、环湖河道整治、瓯江丽水段水生态系统保护与治理、青田水利枢纽、义乌江生态治理、绍兴市河湖治理和仙居县永安溪干流生态保护与治理等10项工程。
  农村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实施农村河道综合整治10000公里。
  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程:小流域治理200条,治理水土保持面积3000平方公里。
  农业节水工程:继续实施10个大型灌区和108个中型灌区配套改造工程和支渠以上灌溉计量工程,实施67个县(市、区)100万亩农田喷微灌工程。
  非常规水资源利用工程:实施舟山、台州和温州等地海水淡化工程18处,总规模35万吨每日,其中火、核电工程配套4处,16.6万吨每日。
  五、水资源开发利用
  根据我省水资源分布特点、经济社会发展和缺水状况,水资源开发利用总体布局坚持统筹规划、因地制宜的原则,以开发本地水资源为主,适度实施跨流域(区域)引调水工程。主要建设任务如下:
  浙北杭嘉湖区:续建长兴合溪水库和平湖市太浦河取水一期工程,实施杭州闲林水库、安吉胜天水库等水源工程和嘉善县太浦河取水二期工程,开展新安江引水前期工作并适时组织实施。
  浙东萧绍宁舟区:续建浙东引水工程(包括萧山枢纽、新昌钦寸水库、曹娥江至慈溪引水、舟山大陆引水二期),实施舟山大陆引水三期、曹娥江至宁波引水、绍兴夏泽水库和慈溪慈西海涂水库等工程,开展宁海辽车水库工程前期研究。
  钱塘江区:续建兰溪钱塘垅水库,实施义乌双江水利枢纽、好溪水利枢纽永康引水、诸暨永宁水库、东阳石马潭水库和龙游高坪桥水库等工程。
  台州区:实施台州朱溪水库、临海方溪水库、仙居盂溪水库和三门海游大闸枢纽等水源及引调水工程,开展台州十三都水库工程前期研究。
  温州区:续建楠溪江供水工程、平阳顺溪水利枢纽,实施平阳岳溪水库、永嘉南岸水库和温州大门产业基地引水工程等,开展温州小溪引水工程前期研究。
  瓯江中上游区:实施好溪水利枢纽工程(缙云潜明水库、磐安虬里水库)、松阳黄南水库、遂昌清水源水库和庆元兰溪桥水库扩建等水源工程。
  专栏二:水资源开发利用建设任务
  水资源保障工程(续建):续建长兴合溪水库、平阳顺溪水利枢纽、新昌钦寸水库、浙东引水萧山枢纽、曹娥江至慈溪引水和舟山大陆引水二期等9项水源和引调水工程。
  水资源保障工程(拟建):实施台州朱溪水库、杭州闲林水库、好溪水利枢纽、曹娥江至宁波引水、舟山大陆引水三期、永嘉南岸水库和新安江引水等33项工程,其中水源工程26项,引调水工程7项。
  其他水资源保障工程:实施遂昌石坑坪水库、温岭梅溪水库和海宁鹃湖水库等37项工程,其中应急备用水源工程8项。
  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完成415座中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其中中型水库6座,小(一)型水库38座,小(二)型水库371座,年病险率控制在3%以下。
  农民饮水安全提升工程:改善和提高395万农村人口饮水条件。
  六、水资源管理
  (一)确立用水总量控制制度。加快制订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力争2015年前,完成全省主要水系水量分配方案编制。按照区域水资源承载能力,开展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等规划以及重大建设项目布局的水资源论证工作,严格限制水资源不足地区建设高耗水项目。严格取水许可管理,落实用水计划管理。加强对地下水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严格执行地下水禁限采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地下水监测网络。积极开展供水水源、城市水系、河湖连通、生态修复、突发事件处理等水资源调度,制定水资源调度方案和调度计划。
  (二)建立用水效率控制制度。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的责任,把节水工作贯穿于经济社会的各领域和全过程,建立健全有利于节约用水的体制和机制。积极推进水利工程原水价格改革,合理调整供水原水水价,促进水利工程良性运行。建立取水户实时监控名录,抓好取水实时监控系统建设。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要做到“三同时”。制定节水强制性标准,推进节水器具标准化建设和管理。加大对高耗水、高污染行业、重点企业节水技术改造和城镇供水管网改造。积极发展中水回用、海水淡化、分质供水、雨水利用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
  (三)建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从严核定水域纳污容量,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认真制定和严格实施水功能区限制排污总量,切实落实水污染防治和污染减排工作举措。强化入河排污口设置的审查管理,对排污量已超出水功能区限制排污总量的地区,限制审批新增取水和入河排污口。建立水功能区水质达标评价体系和监测体系,完善监督管理制度。
  (四)建立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各级政府是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责任主体,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水资源管理和饮用水源保护工作负总责。严格实施水资源管理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作为对各级政府及其主要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生态保护财政转移支付、水利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加强水量水质监测能力建设,建立健全水资源监测网络和数据共享平台,为强化监督考核提供技术支持。
  (五)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在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的基础上,分批启动节水型社会建设标准化市、县(市、区)建设,到2015年,全省三分之一县(市、区)基本达到节水型社会建设标准。制定节水型载体建设标准和管理办法,建设一批节水型示范灌区、企业、学校、社区等。到2015年,全省新增节水灌溉面积350万亩,创建节水型示范灌区55个。加强高耗水行业节水技术改造,积极开展企业清洁生产和水平衡测试工作,到2015年,全省重点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规模以上)达到65%。加强城镇生活节水,到2015年,全省城市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90%。
  (六)加强森林涵养。推进生态公益林建设,扩大八大流域源头和两岸山地生态公益林面积,开展森林抚育经营,发展名贵树种,提高森林质量,增强森林固土护坡、涵养水源、调节径流的功能。加强林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森林防火体系、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体系,推进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提高山洪地质灾害防御能力。
  七、建设规模及重要项目
  组织实施水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工程(包括水资源保护工程、水资源节约工程、水资源开发利用工程和水资源管理工程等4类),经初步测算,工程总投资约1274亿元,其中“十二五”期间需投入约733亿元,投资结构为:水资源保护工程占39%、水资源节约工程占10%、水资源开发利用工程占50%、水资源管理工程占1%;分年度投资为:2011年投资132.70亿元、2012年投资143.57亿元、2013年投资144.45亿元、2014年投资155.86亿元、2015年投资157.19亿元。“十二五”期间,水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工程需占用土地约18.71万亩,其中耕地6.48万亩、林地4.45万亩、其他占地7.78万亩,移民及拆迁安置人口9.08万人;扣除已审批的9项水资源保障续建工程土地征用后,需占用土地约14.58万亩,其中耕地5.27万亩、林地3.81万亩、其他占地5.50万亩,移民及拆迁安置人口7.01万人。
  在水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工程诸项目中,按照规划依据充分、建设需求迫切、建设条件成熟、前期工作扎实和项目效益良好的原则,择优安排重要建设项目共52项,投资额853.15亿元,其中“十二五”投资376.26亿元。具体如下:
  (一)水环境综合整治类项目。
  计10项,投资额242.95亿元,其中“十二五”投资131.49亿元。
  1.扩大杭嘉湖南排工程。占地6551亩,总投资49.30亿元。通过新增南排泵站,整治长山河、盐官下河等南排骨干河道,进一步提高杭嘉湖南排能力,促进平原水体有序流动。整治河道137.3公里,设计排水总流量700立方米每秒。
  2.湖州市太嘉河工程。占地3488亩,总投资18.83亿元。通过沟通太湖至东部平原腹地的骨干引排水通道,完善太湖和区域调水引流布局。工程由幻溇港和汤溇港两条入湖河道组成,整治河道42.9公里。
  3.平湖塘延伸拓浚工程。占地2923亩,总投资25.49亿元。通过新开南排杭州湾口门,形成杭嘉湖东部平原向杭州湾排水的新通道。干河全长77.5公里,其中新开、拓浚河道58.3公里,独山排涝闸净宽40米。
  4.苕溪清水入湖河道整治工程。占地16657亩,总投资51.34亿元。通过河道整治、堤防加固及生态治理等措施,减轻内源污染。整治河道216.1公里,加固堤防307.4公里。
  5.杭嘉湖环湖河道整治工程。占地3170亩,总投资13.91亿元。通过疏浚河道,提高湖州市东部地区引排能力。工程由罗溇港和濮溇港两条入湖河道组成,整治河长38.7公里。
  6.瓯江丽水段水生态系统保护与治理工程。工程总投资12.0亿元。通过生态防洪堤、河道疏浚和生态湿地等措施,修复和保护瓯江丽水段江道水生态系统。新建生态防洪堤20.4公里,河道疏浚41.7公里,修复湿地河滩4500亩。
  7.青田水利枢纽工程。占地409亩,总投资12.58亿元。集水面积13810平方公里,具有改善瓯江青田城区段水环境、发电、航运及稳定江道等综合利用功能。正常蓄水位7.00米,河道容积0.34亿立方米。
  8.义乌江生态治理工程。占地1725亩,总投资31.1亿元。工程任务是供水、改善水环境和防洪等综合利用。整治河道38.4公里,建设防洪堤69.5公里,建设生态湖面积10.4平方公里。
  9.绍兴市河湖水系连通整治工程。占地2800亩,总投资23.90亿元。结合城市建设对中心城区的镜湖、迪荡湖等六大湖进行河湖水系连通整治与保护建设,改善城区水环境,提高滞蓄涝水能力。工程整治湖区面积10.95平方公里。
  10.仙居县永安溪干流生态保护与治理工程。总投资4.50亿元。通过生态防洪堤、河道疏浚和生态岸线修复等措施,修复和保护仙居县永安溪干流江道水生态系统。工程建设防洪堤70公里、拦水堰坝3座,生态岸线修复约120公里。
  (二)水资源保障类续建项目。
  计9项,投资额91.82亿元,其中“十二五”投资55.53亿元。
  ——水源工程:
  11.长兴县合溪水库工程。占地12115亩,总投资10.96亿元。集水面积235平方公里,工程任务是防洪、供水等综合利用,供水范围为长兴县城及周边乡镇。总库容1.11亿立方米,年供水量0.61亿立方米。
  12.新昌县钦寸水库工程。占地14078亩,总投资32.76亿元。集水面积316平方公里,工程任务是供水、防洪为主,供水范围为宁波城市供水区、新昌县黄泽镇及嵊州市浦口开发区。总库容2.44亿立方米,年供水量1.59亿立方米。
  13.慈溪市郑徐海涂水库工程。占地1万亩,总投资8.60亿元。工程任务是供水为主,结合改善水环境等综合利用。总库容0.43亿立方米,年供水量0.35亿立方米。
  14.平阳县顺溪水利枢纽工程。占地1028亩,总投资5.70亿元。集水面积92.3平方公里,工程任务是防洪、灌溉为主,结合发电、供水等综合利用。供水范围为平阳县水头等乡(镇)。总库容0.43亿立方米,年供水量0.23亿立方米。
  ——引调水工程:
  15.平湖市太浦河取水一期工程。占地53亩,总投资5.66亿元。取水口设于太浦河丁栅,工程任务是供水,供水范围为平湖市。引水线路26公里,年引水量1.27亿立方米。
  16.浙东引水萧山枢纽工程。占地265亩,总投资4.03亿元。工程任务是引富春江水向萧绍宁平原及舟山市补充工业和农灌用水,兼顾水环境改善。引水规模为50立方米每秒,年引水量8.87亿立方米。
  17.舟山大陆引水二期工程。占地1861亩,总投资14.63亿元。工程任务是供水,供水范围为舟山本岛及附近岛屿。输水线路54.0公里,引水流量2.8立方米每秒,年供水量0.66亿立方米。
  18.浙东引水曹娥江至慈溪引水工程(上虞段)。占地1293亩,总投资3.38亿元。工程任务是提供灌溉及工业用水,供水范围为上虞、余姚、慈溪等县(市)。引水流量60立方米每秒,年供水量4.20亿立方米。上虞段引水线路长23.5公里。
  19.永嘉县楠溪江供水工程。占地600亩,总投资6.10亿元。集水面积2103平方公里,工程任务是向乐清市、永嘉县部分地区提供城镇生活用水。输水线路17.9公里,设计流量12.3立方米每秒,供水量1.58亿立方米。
  (三)水资源保障类拟建项目。
  计33项,投资518.38亿元,其中“十二五”投资189.24亿元。
  ——水源工程:
  20.台州市朱溪水库工程。占地7365亩,总投资16.02亿元。集水面积168.9平方公里,工程任务是供水为主,供水范围为台州南片地区及水库下游乡镇。总库容1.26亿立方米,引调水规模4立方米每秒,年供水量1.29亿立方米。
  21.永嘉县南岸水库工程。占地11980亩,总投资23.70亿元。集水面积311.9平方公里,工程任务是供水、防洪为主,供水范围为乐清市、永嘉县以及温州市大门产业基地。总库容3.95亿立方米,年供水量3.16亿立方米。
  22.诸暨市永宁水库工程。占地2275亩,总投资6.5亿元。集水面积72平方公里,工程任务是防洪为主,结合供水、灌溉等综合利用,供水范围为枫桥镇等乡(镇)。总库容0.24亿立方米,年供水量0.12亿立方米。
  23.临海市方溪水库工程。占地1913亩,总投资6.82亿元。集水面积84.8平方公里,工程任务是供水为主,供水范围为临海市。总库容0.72亿立方米,年供水量0.68亿立方米。
  24.仙居县盂溪水库工程。占地975亩,总投资2.40亿元。集水面积46.3平方公里,工程任务是防洪、供水为主,结合发电等综合利用,供水范围为仙居县城。总库容0.21亿立方米,年供水量0.29亿立方米。
  25.好溪水利枢纽工程。占地8064亩,总投资26.75亿元。由缙云县潜明水库、磐安县流岸水库、磐安县虬里水库及潜明水库至永康引水工程组成,工程任务是防洪、供水灌溉为主,供水范围为缙云县、永康市、磐安县。潜明水库总库容0.72亿立方米,虬里水库总库容0.23亿立方米,流岸水库总库容0.32亿立方米,年供水量1.28亿立方米,向永康调水0.5亿立方米。
  26.松阳县黄南水库工程。占地3465亩,总投资10.70亿元。集水面积207.8平方公里,工程任务是供水、灌溉为主,结合防洪、改善生态环境等综合利用,供水范围为松阳县松古盆地。总库容0.92亿立方米,年供水量0.41亿立方米。
  27.平阳县岳溪水库工程。占地980亩,总投资4.0亿元。集水面积42.1平方公里。工程任务是防洪为主,结合发电、供水等综合利用。总库容0.20亿立方米,年供水量0.12亿立方米。
  28.杭州市闲林水库工程。占地3543亩,总投资27.17亿元。集水面积16.89平方公里,工程任务是城市应急备用供水为主,供水范围为杭州市主城区。总库容0.20亿立方米,年供水量0.16亿立方米。
  29.绍兴县夏泽水库工程。占地2151亩,总投资7.92亿元。集水面积19.53平方公里,工程任务是城市应急备用供水为主,结合防洪和灌溉等综合利用,供水范围为绍兴县城区。总库容0.20亿立方米,年供水量0.11亿立方米。
  30.临安市双溪口水库工程。工程占用1002亩,总投资1.93亿元。集水面积80平方公里,工程任务是防洪为主、结合供水等综合利用,供水范围为清凉峰镇及昌西溪两岸乡镇。总库容0.15亿立方米,年供水量0.03亿立方米。
  31.安吉县顺天水库工程。占地4215亩,总投资3.88亿元。集水面积36平方公里,工程任务是防洪为主,结合供水等综合利用。供水范围为上墅乡和天荒坪镇等。总库容0.15亿立方米,年供水量0.06亿立方米。
  32.淳安县洄溪水库工程。占地880亩,总投资1.80亿元。集水面积为80.9平方公里,工程任务是防洪、供水为主,结合改善水生态环境等综合利用。总库容0.16亿立方米,年供水量0.1亿立方米。
  33.上虞市隐潭水库工程。占地4890亩,总投资15.0亿元。集水面积85.5平方公里,工程任务是防洪、供水为主,结合发电等综合利用。供水范围为虞北平原区。总库容0.78亿立方米,年供水量0.57亿立方米。
  34.慈溪市慈西海涂水库工程。占地1万亩,总投资10.0亿元。工程任务是供水为主,结合改善水环境等综合利用。总库容0.38亿立方米,年供水量0.35亿立方米。
  35.余姚市临海浦海涂水库工程。占地0.5万亩,总投资1.20亿元。工程任务是供水为主,结合改善水环境等综合利用。总库容0.2亿立方米。
  36.龙游县高坪桥水库工程。占地2181亩,总投资5.0亿元。集水面积64平方公里,工程任务是防洪、供水为主,结合灌溉、发电等综合利用,供水范围为龙游县城区。总库容0.37亿立方米,年供水量0.35亿立方米。
  37.义乌市双江水利枢纽工程。占地4326亩,总投资13.60亿元。集水面积2340平方公里,工程任务是供水为主,结合灌溉,兼顾发电与通航等综合利用,供水范围为义乌市。总库容0.17亿立方米,年供水量0.6亿立方米。
  38.东阳市石马潭水库工程。占地490亩,总投资为1.80亿元。集水面积16.5平方公里。工程任务是供水、灌溉为主,结合防洪、改善水生态环境等综合利用。总库容0.11亿立方米,年供水量0.06亿立方米。
  39.衢州市寺桥水库工程。占地1151亩,总投资4.87亿元。集水面积50平方公里,工程任务是供水、防洪、发电为主,兼顾灌溉等综合利用,供水范围为衢州市城区。总库容0.26亿立方米,年供水量0.20亿立方米。
  40.仙居县谷坦水库扩建工程。工程总投资0.35亿元。集水面积25.6平方公里(其中引水面积12.1平方公里),工程任务是灌溉为主,结合供水和发电等综合利用。总库容0.11亿立方米,年供水量0.1亿立方米。
  41.三门县东屏水库工程。占地1810亩,总投资4.50亿元。由东屏水库及长林水库组成,两库集水面积30.6平方公里。工程任务是以供水、灌溉为主,供水范围为三门县滨海新城。总库容0.29亿立方米,年供水量0.20亿立方米。
  42.三门县海游大闸枢纽工程。占地1965亩,总投资10.26亿元。集水面积423平方公里,工程任务是以防洪(潮)、水资源利用为主,供水范围为三门县城和三门核电站。总库容0.56亿立方米,年供水量0.38亿立方米。
  43.遂昌县清水源水库工程。占地1200亩,总投资4.50亿元。集水面积49.7平方公里,工程任务是供水、防洪为主,供水范围为云峰镇。总库容0.2亿立方米,年供水量0.14亿立方米。
  44.庆元县兰溪桥水库扩建工程。占地2285亩,总投资9.21亿元。集水面积235平方公里,工程任务是防洪、供水、灌溉为主,改善水生态环境等综合利用。总库容0.48亿立方米,年供水量0.08亿立方米。
  45.宁海县辽车水库工程。占地4500亩,总投资10亿元。集水面积90.5平方公里,工程任务是以供水、防洪为主,结合灌溉和发电等综合利用。供水范围为清溪流域内的宁海县、三门县。总库容0.38亿立方米,年供水量0.34亿立方米。
  ——引调水工程:
  46.浙东引水曹娥江至宁波引水工程。占地198亩,总投资5.6亿元。工程任务是提供工业和农灌用水,供水范围为宁波市、舟山市。引水线路总长10公里,引水流量40立方米每秒,年供水量3.19亿立方米。
  47.舟山大陆引水三期工程。占地1433亩,总投资25.0亿元。工程任务是供水,供水范围为舟山本岛及附近岛屿。工程由宁波至舟山本岛引水三期、舟山本岛输配水、舟山岛际引水、大沙调蓄水库等工程组成。从大陆引水流量1.2立方米每秒,年供水量0.33亿立方米。
  48.宁波市水库联网输水工程。总投资11.0亿元。由钦寸水库、亭下水库至宁波引水和市区供水水库联通等项目组成,工程任务是供水,供水范围为宁波市。
  49.温州市大门产业基地引水工程。占地30亩,总投资1.60亿元。供水范围为温州市石化钢铁产业基地及大门岛、小门岛等。引水线路6.3公里,引水规模5万吨每日。
  50.嘉善县太浦河取水二期工程。总投资2.30亿元。取水口设于太浦河丁栅段,工程任务是供水,范围为嘉善县。引水线路20公里,年引水量1.64亿立方米。
  51.嵊泗大陆引水工程。总投资4.0亿元。工程任务是供水,供水范围为嵊泗县,工程铺设海底引水管道50公里。
  52.新安江引水工程。供水范围为杭州市区,远期至嘉兴市,规划供水总人口1650万人,静态总投资239亿元。
  八、环境影响评价
  《规划》在深入调查我省水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现状的基础上,科学规划全省水资源保护与配置的总体格局,合理确定水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的具体要求和措施,与《总体规划》及我省流域(区域)综合规划相衔接,总体符合环境保护要求。《规划》的实施,有利于改善水环境状况、促进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经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未发现有制约规划实施的环境问题,《规划》提出的环境保护目标基本可以实现。鉴于工程需永久占用土地、移民及拆迁,要妥善安置拆迁人口,涉及基本农田的应注意占补平衡。
  九、保障措施
  (一)强化工作责任。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水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工作,加强组织领导,逐项分解落实规划任务,编制年度实施计划,明确工作责任和进度。要建立规划实施目标考核制度,将实施情况等约束性指标纳入各级各有关部门和领导干部的考核体系,强化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推进规划的顺利实施。
  (二)落实资金保障。投资通过以下渠道筹措:一是将水利作为公共财政投入的重点领域,明显提高财政性资金对水利投入的总量和增幅,增加省市县三级财政投入,并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二是按照《浙江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筹集与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足额征收水利建设资金;三是严格按照10%的比例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四是新增建设用地土治资金用于农田水利支出不低于20%;五是合理调整水资源费等规费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六是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增加水利信贷资金;七是充分调动农民兴修农田水利的积极性;八是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和手段,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水利建设,鼓励各类投资主体以独资、合资、承包、股份制等多种形式参与投资。
  (三)加强项目管理。确保水资源保障类建设项目优先进入省重点工程,特别是要重点围绕52项重要项目建设,科学合理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和工程技术方案,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严格履行项目审批程序,加强项目过程管理。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程序建设,确保工程质量和综合效益。
地有偿使用费等土地整  

(四)注重人才科技。围绕饮水安全、水资源保护、水资源节约和重大工程建设等领域,加强关键技术攻关,促进科技成果、适用技术的转化和推广应用。大力实施和推进人才战略,加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一支与水资源配置、节约、保护与管理任务相适应的高素质人才队伍。
  (五)加强法制建设。强化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严格执行现有的涉水法规,严厉查处违法取用水、破坏水资源等行为,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和违法必究。健全水资源管理等水法规体系和涉水建设项目行政许可体系,形成结构合理、管理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水管理制度。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水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十二五规划的通知.C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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