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末共有卫生机构1.6万个(不包括村卫生室),其中医院、卫生院2260个。医院和卫生院床位16.69万张,卫生技术人员27.74万人,其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11.09万人,注册护士9.35万人。已设置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349个、服务站7334个,分别完成规划目标数的95.0%和82.9%。
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工作和重大传染病防控工作进一步加强。2010年,累计报告发生甲、乙类传染病13.5万例,发病率为262.77/10万,比上年同期下降2.94%。“五苗”接种率保持在95%以上。孕产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为7.44/10万和6.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