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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对城乡住户抽样调查,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971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3071元,扣除价格因素,分别比上年实际增长7.5%9.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连续11年居全国第3位,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连续27年列各省(自治区)第1(见图)。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0437 元,比上年实际增长8.6%;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9644元,实际增长8.9%。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34.6%,比上年上升0.3个百分点;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37.6%,比上年上升2.2个百分点。

  2011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为27283元,比上年增加3883元,增长16.6%。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中位数为11553元,比上年增加1557元,增长15.6%

2006-2011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及实际增长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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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2011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及实际增长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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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乡居民居住条件继续改善。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6.9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居住面积60.8平方米。城乡居民家庭主要耐用消费品拥有量继续增加(见表格)

2011年城乡居民每百户主要耐用消费品拥有量

主要耐用消费品

单位

城镇居民

比上年

增长(%)

农村居民

比上年

增长(%)

洗衣机

94.87

0.6

68.68

0.5

电冰箱

100.21

-0.1

93.02

4.0

空调器

201.05

7.7

94.38

20.1

家用汽车

33.73

27.6

13.40

72.1

彩色电视机

184.79

-0.5

168.49

4.4

固定电话

80.33

-9.9

77.72

-12.0

移动电话

207.76

4.9

204.49

8.1

家用电脑

103.57

15.3

43.28

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