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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

2006-06-19

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

轴数

车辆形式及相关要求

车货总重量(吨)

2

20

3

30

4

40

5

50

6

55

  备注:1、由汽车和全挂车组合的汽车列车,被牵引的全挂列车的总重不得超过主车的总重。     

2、除驱动轴外,上述图示中的并装双轴、并装三轴以及半挂车和全挂车,每减少两轮胎,其总重限值减少4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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