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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定居手续办理流程

2006-06-19

  (1)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或其他户籍证明向户口所在地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领取2份《中国公民出国(境)申请审批表》;
  (2)详细填写《中国公民出国(境)申请审批表》并提交单位或派出所的政审意见;
  (3)交验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户籍证明,并提交影印件;
  (4)提交4张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光面相纸)。国家公职人员不着制式服装,儿童不系红领巾,照片只限一人。相片背景颜色为白色或淡天蓝色,人像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照片规格为小二寸,32mm×40mm,头部宽度:21-24mm,头部长度:28-33mm。一次性成像快照、经翻拍的照片或采用各种彩色打印机打印的照片不予受理;
  (5)提交拟前往国家政府主管机关或驻华使、领馆的定居许可证明或拟定居地亲友同意去定居的证明。其中后者还提交亲友在拟前往国定居的证明。
  (6)提交审批机关认为确有必要的其他证明;
  (7)材料齐全,手续完备批准的,申请人在15至20个工作日后到户口所在地县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领取护照,并交纳护照证件费200元,有加注的还须交纳加注费20元每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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