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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防指要求做好第8号台风登陆后防台风有关工作
2008-07-29

   【本站7月28日讯】今年第8号台风(凤凰)于7月28日22时在福建省福清市东瀚镇登陆,登陆时中心气压975百帕,近中心最大风力12级(33米/秒)。台风登陆后,对我省的影响将会加大。为进一步做好台风登陆后防台有关工作,省防指办于今晚22时30分发出了《关于做好第8号台风(凤凰)登陆后防台风有关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地:一、继续密切监视台风动向和水雨情,加强预测预报和预警工作。气象部门要继续做好台风未来走向和风、雨量级监测预报,防汛、水文部门和防洪工程管理单位要加强值班,密切监视雨水情变化,做好水文预测预报工作,全面掌握汛情和水利工程运行情况,加强实时预警。

  二、加强小流域山洪与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防范工作。台风影响地区可能出现强降雨,易引发山洪与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各地特别是受强降雨影响地区,要加强监测预警工作。小流域山洪与地质灾害巡查监测和预警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发现险情,要及时预警、及时报告、及时处置。   

  三、进一步加强以水库为重点的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水库必须按经批准的控制运行计划和上级防汛指挥部门的调度指令严格调度运行管理,合理调蓄水量。合理调度平原河网水位,尽量减少内涝影响。对降雨集中、水位上涨快、高水位运行和泄洪的水库,必须继续坚持实行24小时巡查制和安全监管领导责任制,加强工程安全巡查。一旦出现险情,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及时处置,并适时组织转移受威胁人员。同时,要做好防御超标准洪水的各项工作,确保下游群众安全。

  四、切实加强城镇防台风工作。电力、交通、通讯、供水、排涝等部门要按防台抢险预案,保障基础设施的安全运行,并及时组织力量修复台毁工程。做好城镇低洼地带、地下设施的防洪排涝工作。各地应加强检查,及时处置受损设施,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确保人员安全。   

  五、加强避险人员、船只等安全管理。在台风警报解除前,避风船只不得擅自出港;海上作业、沿海围垦等在建工程不得复工。在险情未解除前,已转移人员不得擅自返回。

  六、切实做好抢险救灾和救助工作。在台风警报解除前,各类抢险队伍应继续处于待命状态,准备随时投入抗洪抢险。对受洪水围困的群众,当地应全力组织营救并及时向上级报告。各级民政、卫生、防疫等部门要加强对灾区群众的救灾救助工作,妥善安置灾民,保证灾民的基本生活需要。各级各部门要积极帮助灾民恢复生产,重建家园。

  

  来源:省防指办厅办

 
2008-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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