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评选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和省人事厅、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全省行政复议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经民主推荐和逐级审核,报全省法制系统行政复议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将下列单位、个人作为全国、全省行政复议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推荐、表彰对象,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9月2日至8日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拟推荐、表彰的单位、个人如有意见和建议,均可来电、来信向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每天上午8:30—下午6:00),个人反映提倡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法,单位反映请加盖公章。信件有效日期以邮戳为准。
联系电话:(0571)87055849、87053691
通讯地址:杭州市省府路8号省政府法制办公室
邮政邮编:310025
一、拟推荐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先进单位名单(1个)
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复议应诉处
二、拟推荐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先进个人名单(2名)
温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张红戈
温岭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柯友芳
三、拟表彰全省行政复议工作先进单位名单(10个)
杭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宁波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温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丽水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温岭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瑞安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义乌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诸暨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长兴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杭州市公安局法制处
四、拟表彰全省行政复议工作先进个人名单(17名)
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储厚冰
杭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任丹娅
宁波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徐君安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李建卫
金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胡公益
湖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周伯良
舟山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徐艾青
余姚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刘峰
苍南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陈锡文
平阳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陈明和
临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马先不
临安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喻乃耀
东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马旭芳
绍兴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胡斌钦
松阳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王德明
嘉善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周军
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魏均新
全省政府法制系统行政复议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2008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