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及相关规定,对下列拟用海人提出的用海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如对所公示用海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和岱山县海洋与渔业局书面提出。 特此公示。 地址:杭州天目山路102号 岱山县仙洲路31号 电话:0580―4473337 0571-88007090 邮编:310007 316200
序号
项目名称 拟用海人 拟用海位置 拟用海面积 拟用海期限 1 舟山惠生海洋工程建造基地一期工程填海项目 舟山惠生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岱山县秀山乡秀东村
20.47公顷 (307.05亩) 至换发土地证之日
岱山县海洋与渔业局 二00八年六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