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30日,中共浙江省委十二届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共浙江省委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经研究,拟将6月30日作为“浙江生态日”建议日期,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并作出设立“浙江生态日”决定。现征求全社会意见,欢迎提出宝贵意见。
意见征集截止时间:2010年8月25日
浙江生态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571)28869111、28869052;传真:(0571)28869015;通讯地址:杭州市文一路306号;邮编:310012。
浙江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
浙江生态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