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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面向全国选拔副厅级领导干部
2010-05-17

  (第1号)

  一、职位

  (一)面向全国竞争性选拔的职位(8个)

  ⑴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副主任1名;⑵省教育厅副厅长1名;⑶省卫生厅副厅长1名;⑷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副厅长1名;⑸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1名;⑹省科技厅副厅长1名;⑺省外事侨务办公室副主任1名;⑻省人民医院院长(副厅级)1名。

  (二)面向全省竞争性选拔的职位(10个)

  ⑼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1名;⑽省财政厅副厅长1名;⑾省卫生厅副厅长1名(定向选拔非中共党员干部);⑿省科技厅副厅长1名;⒀省海洋与渔业厅副厅长1名;⒁省审计厅副厅长1名;⒂省统计局副局长1名(定向选拔女干部);⒃省法制办公室副主任1名(中共党员);⒄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1名(中共党员);⒅团省委副书记1名(中共党员,定向选拔少数民族干部)。

  二、资格条件

  ⑴符合《公务员法》及《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⑵现任党政机关正处级领导职务,企事业单位相当于正处级领导职务。担任以上职务的报考者须任职满3年(时间计算截止2010年5月31日,下同),一般应当具有两个以上职位任职的经历以及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团省委副书记职位报考者须任正处级领导职务1年以上,或任副处级领导职务4年以上。⑶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⑷在相关专业学习毕业且具有相关专业3年以上工作经历。⑸年龄在50周岁以下,团省委副书记职位报考者的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⑹现职副厅级干部也可参加竞争性选拔,年龄一般不超过52周岁。

  报考省人民医院院长职位者,除具备上述第⑴、⑶、⑹项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⑴医学相关专业毕业。⑵现职三级甲等医院副院长以上,且任相当于正处级领导职务1年以上,或任相当于副处级领导职务4年以上,正高专业技术职称,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或为省部级优秀专家。在所从事专业某一领域达到省内领先或国内先进水平者优先。⑶年龄一般不超过52周岁。⑷熟悉国家有关医疗卫生工作政策法规,组织领导、学术科研和综合管理能力强。

  所有职位具体要求请登录海南党建网(http://www.hainandj.gov.cn)查询简章。

  三、报名

  ⑴时间:5月8日至19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⑵地点:海南省竞争性选拔工作办公室(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69号海南广场1号办公楼502室)。

  ⑶方式:①书面报名:直接到报名地点领取并填写《报名登记表》。②网上报名:登录海南党建网查询简章并下载《报名登记表》,填写好报名表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hainanzzb@126.com。

  报考者还须在5月19日前提供以下纸质材料:本人身份证、工作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任职文件以及从事相关专业的工作经历和主要业绩(1000字左右)等材料复印件各1份;大1寸同一底片正面半身免冠彩色近照5张。

  四、考试时间

  6月6日进行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65331280 65342184 65342138

  传真:65342184 65342138

  邮政编码:570203 电子邮箱:hainanzzb@126.com

  

  中共海南省委组织部

  2010年5月7日

 

  

  海南省竞争性选拔副厅级领导干部简章

  一、竞争性选拔的职位和范围

  (一)面向全国竞争性选拔的职位(8个)

  1.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副主任(1名)

  2.省教育厅副厅长(1名)

  3.省卫生厅副厅长(1名)

  4.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副厅长(1名)

  5.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1名)

  6.省科技厅副厅长(1名)

  7.省外事侨务办公室(省港澳事务办公室)副主任(1名)

  8.省人民医院院长(1名,副厅级)

  (二)面向全省竞争性选拔的职位(10个)

  9.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1名)

  10.省财政厅副厅长(1名)

  11.省卫生厅副厅长(1名,定向选拔非中共党员干部)

  12.省科技厅副厅长(1名)

  13.省海洋与渔业厅副厅长(1名)

  14.省审计厅副厅长(1名)

  15.省统计局副局长(1名,定向选拔女干部)

  16.省法制办公室副主任(1名,中共党员)

  17.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1名,中共党员)

  18.团省委副书记(1名,中共党员,定向选拔少数民族干部)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⑴应当符合《公务员法》第十一条、《干部任用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⑵现任党政机关正处级领导职务,企事业单位相当于正处级领导职务。担任以上职务的报考者须任职满3年(时间计算截止2010年5月31日,下同),一般应当具有两个以上职位任职的经历以及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团省委副书记职位报考者须任正处级领导职务1年以上,或任副处级领导职务4年以上。

  ⑶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在境外获得的学历或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中心认证)。

  ⑷50周岁以下。团省委副书记报考者的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⑸身体健康,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⑹现职副厅级干部也可参加竞争性选拔,年龄一般不超过52周岁。

  报考省人民医院院长职位者,除具备上述第⑴、⑶、⑸、⑹项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

  ⑴医学相关专业毕业。

  ⑵现职三级甲等医院副院长以上,且任相当于正处级领导职务1年以上,或任相当于副处级领导职务4年以上,正高专业技术职称,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或为省部级优秀专家。在所从事专业某一领域达到省内领先或国内先进水平者优先。

  ⑶年龄一般不超过52周岁。

  ⑷熟悉国家有关医疗卫生工作政策法规,组织领导、学术科研和综合管理能力强。

  (二)专业和其它具体要求

  面向全国选拔的职位:

  1.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副主任(1名)

  ⑴旅游管理、市场营销、新闻广告、经济、外语类等相关专业毕业;

  ⑵熟练掌握运用英语,具有3年以上旅游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

  ⑶熟悉国家有关旅游工作的政策法规及国内外同行业的运作模式,有较强的旅游规划开发、宣传策划和市场营销能力。

  2.省教育厅副厅长(1名)

  ⑴重点师范院校或教育类等相关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

  ⑵3年以上基础教育行政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

  ⑶熟悉国家有关教育管理的政策法规,基础教育行政管理能力较强。

  3.省卫生厅副厅长(1名)

  ⑴公共卫生或医疗专业毕业;

  ⑵3年以上卫生系统从事专业或管理工作的经历;

  ⑶熟悉国家有关医疗卫生工作的政策法规,有较强的行政管理能力。

  4.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副厅长(1名)

  ⑴环境资源保护类等相关专业毕业;

  ⑵3年以上环境资源保护及相关工作经历;

  ⑶熟悉国家有关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工作的政策法规,环境资源保护工作经验较丰富,规划立法、监督指导、协调服务能力较强。

  5.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1名)

  ⑴建筑工程类等相关专业毕业;

  ⑵具有建筑工程类高级职称或取得国家注册师资格,3年以上规划设计、建设、监理等相关工作经历;

  ⑶熟悉国家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政策法规,具有较高的城乡建设专业技术应用与研究水平,以及较强的城乡规划建设与管理能力。

  6.省科技厅副厅长(1名)

  ⑴理学、工学专业毕业;

  ⑵熟练掌握运用英语,具有3年以上科研、教学、工程技术及科技管理等相关工作经历;

  ⑶熟悉国家有关科技管理工作的政策法规及国内外高科技前沿发展,有较强的高科技项目引进、转化、实施及国际合作交流能力。

  7.省外事侨务办公室(省港澳事务办公室)副主任(1名)

  ⑴国际关系类、外语类等相关专业毕业;

  ⑵3年以上外事及相关工作经历,具有1年以上国家外交部或驻外使领馆工作经历者优先;

  ⑶熟悉国际事务和我国有关外事工作的政策法规,熟练掌握运用英语,具有较强的对外交往和处置涉外突发事件的能力,熟练掌握运用两门以上外语者优先。

  8.省人民医院院长(1名,副厅级)

  ⑴医学相关专业毕业。

  ⑵现职三级甲等医院副院长以上,且任相当于正处级领导职务1年以上,或任相当于副处级领导职务4年以上,正高专业技术职称,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或为省部级优秀专家。在所从事专业某一领域达到省内领先或国内先进水平者优先。

  ⑶年龄一般不超过52周岁。

  ⑷熟悉国家有关医疗卫生工作政策法规,组织领导、学术科研和综合管理能力强。

  面向全省选拔的职位:

  9.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1名)

  ⑴工学、管理学等相关专业毕业;

  ⑵3年以上工业经济、经济开发区建设、重点工业工程项目建设等相关工作经历;

  ⑶熟悉工业经济、企业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熟悉国家有关工业产业政策法规,有较强的策划、运作、建设和管理重大项目的能力。

  10.省财政厅副厅长(1名)

  ⑴经济学、管理学、财政金融类等相关专业毕业;

  ⑵3年以上财政、金融等相关工作经历,具有与财政工作相关的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者优先;

  ⑶熟悉国家有关财政工作的政策法规,有较强的行政管理能力。

  11.省卫生厅副厅长(1名)

  ⑴定向选拔非中共党员干部;

  ⑵公共卫生或医疗专业毕业;

  ⑶3年以上卫生系统从事专业或管理工作的经历;

  ⑷熟悉国家有关医疗卫生工作的政策法规,有较强的行政管理能力。

  12.省科技厅副厅长(1名)

  ⑴理学、工学专业毕业;

  ⑵3年以上科研、教学、工程技术及科技管理等相关工作经历;

  ⑶熟悉国家有关科技管理工作的政策法规,具有较强的行政管理能力。

  13.省海洋与渔业厅副厅长(1名)

  ⑴管理学、经济学、水产、海洋科学、海洋工程类等相关专业毕业;

  ⑵3年以上海洋渔业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

  ⑶熟悉国家有关海洋渔业的政策法规,具有较强的海洋经济研究与管理能力。

  14.省审计厅副厅长(1名)

  ⑴经济学、管理学、财政金融类等相关专业毕业;

  ⑵3年以上审计等相关工作经历,具有与审计工作相关的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者优先;

  ⑶熟悉国家有关审计工作的政策法规,有较强的行政管理能力。

  15.省统计局副局长(1名)

  ⑴定向选拔女干部;

  ⑵统计学、经济学等相关专业毕业;

  ⑶3年以上统计及相关工作经历;

  ⑷熟悉国家有关统计工作的政策法规,统计调查、统计分析业务能力较强。

  16.省法制办公室副主任(1名,中共党员)

  ⑴法学等相关专业毕业;

  ⑵3年以上法律及相关工作经历;

  ⑶法律专业基础理论知识扎实,熟悉政府立法、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工作者优先。

  17.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1名,中共党员)

  ⑴3年以上机构编制及相关工作经历;

  ⑵熟悉机构编制管理及各行政、事业单位的相关职能,了解行政体制改革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18.团省委副书记(1名,中共党员)

  ⑴定向选拔少数民族干部;

  ⑵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⑶任正处级领导职务1年以上,或任副处级领导职务4年以上;

  ⑷综合素质高,工作策划、组织协调能力强,热心共青团工作,勇于创新。

  三、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时间为5月7日至10日。在人民日报、海南日报、海南广播电视台、省政府网、海南党建网等新闻媒体上发布竞争性选拔公告。

  (二)推荐报名。时间为5月8日至19日。

  报名方式分为单位推荐、他人推荐和个人自荐三种。省外人员可在网上报名;本省内各单位党组(党委)推荐的,报省竞争性选拔工作办公室,他人推荐和个人自荐的到省竞争性选拔工作办公室报名。

  每一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目标职位。省内人员可报考面向全国竞争性选拔的职位。选拔职位与参加笔试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10,定向选拔职位原则上按1:8掌握,省人民医院院长职位原则上按1:6掌握。因报名人数不足而被取消该职位竞争性选拔计划的,该职位报考者可于5月28日前改报其它职位。

  (三)资格审查。第一轮审查时间为5月19日至28日,主要是审查报考者的基本条件、资格条件和职位条件等。组织推荐的报考者由各市县委组织部和有关单位党组(党委)负责初审,再报省竞争性选拔工作办公室审查。他人推荐和个人自荐的,由省竞争性选拔工作办公室负责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发给准考证。第二轮资格审查时间为6月7日至6月10日,由省竞争性选拔工作办公室负责审查。根据笔试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每个职位确定6名审查对象人选。审查对象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工作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任职文件、奖励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原件丢失的须提供有效证明。审查对象通过第二轮资格审查后获得面试资格。审查对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参加面试。补充的审查对象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同职位的考生中递补产生。

  (四)笔试面试。笔试6月6日进行,采用闭卷方式,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重点测试报考者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同时测试其对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公共科目统一考试,专业科目按照各职位分类考试。省人民医院院长职位报考者只参加公共科目考试。笔试成绩通知本人,从高分到低分按1:6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分为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人机对话和心理素质测评四个环节。面试成绩通知本人。

  (五)确定差额考察人选。按照结构化面试成绩占40%,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成绩占40%,人机对话成绩占20%计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差额考察人选。

  (六)组织考察。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等方式,全面了解其德、能、勤、绩、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主要特长。考察省人民医院院长人选时,注重实际领导能力及科研、内部管理工作的实例、实绩考察,力求做到好中选优。

  (七)确定差额票决人选。考察组向省委组织部汇报考察情况。省委组织部根据综合考核评价结果,按每个职位1:2的比例提出建议人选名单,经省委组织部部务会票决后,提请省委常委会差额票决。

  经组织考察无合适人选的,放弃该职位的竞争性选拔。

  (八)省委常委会差额票决。常委会成员听取省委组织部有关各职位差额人选的情况汇报,然后现场票决确定拟任人选。

  (九)任前公示。在海南日报、海南广播电视台和海南省政府网、海南党建网等新闻媒体对拟任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十)办理任职手续。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法律程序任命,并实行任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合格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和原职级另行安排工作。

  四、报名

  1.时间:5月8日至19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地点:海南省竞争性选拔工作办公室(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69号海南广场1号办公楼502室)。

  3.方式:(1)书面报名:直接到报名地点领取并填写《报名登记表》。(2)网上报名:登录海南党建网查询简章并下载《报名登记表》,填写好报名表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hainanzzb@126.com。

  报考者还须在5月19日前提供以下纸质材料:本人身份证、工作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任职文件以及从事相关专业的工作经历和主要业绩(1000字左右)等材料复印件各1份;大1寸同一底片正面半身免冠彩色近照5张。

  省人民医院院长职位报考者除提供上述材料外,单位推荐的,还需提供现实表现材料、业务考绩档案、学术科研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他人推荐或个人自荐的,还需提供学术科研成果、管理业绩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

  4.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65331280 65342184 65342138

  传真:65342184 65342138

  邮政编码:570203 电子邮箱:hainanzzb@126.com

  

  

  中共海南省委组织部

  2010年5月7日

 
【附件下载】:海南省竞争性选拔副厅级领导干部报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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