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号)
一、职位
(一)面向全国竞争性选拔的职位(8个)
⑴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副主任1名;⑵省教育厅副厅长1名;⑶省卫生厅副厅长1名;⑷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副厅长1名;⑸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1名;⑹省科技厅副厅长1名;⑺省外事侨务办公室副主任1名;⑻省人民医院院长(副厅级)1名。
(二)面向全省竞争性选拔的职位(10个)
⑼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1名;⑽省财政厅副厅长1名;⑾省卫生厅副厅长1名(定向选拔非中共党员干部);⑿省科技厅副厅长1名;⒀省海洋与渔业厅副厅长1名;⒁省审计厅副厅长1名;⒂省统计局副局长1名(定向选拔女干部);⒃省法制办公室副主任1名(中共党员);⒄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1名(中共党员);⒅团省委副书记1名(中共党员,定向选拔少数民族干部)。
二、资格条件
⑴符合《公务员法》及《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⑵现任党政机关正处级领导职务,企事业单位相当于正处级领导职务。担任以上职务的报考者须任职满3年(时间计算截止2010年5月31日,下同),一般应当具有两个以上职位任职的经历以及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团省委副书记职位报考者须任正处级领导职务1年以上,或任副处级领导职务4年以上。⑶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⑷在相关专业学习毕业且具有相关专业3年以上工作经历。⑸年龄在50周岁以下,团省委副书记职位报考者的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⑹现职副厅级干部也可参加竞争性选拔,年龄一般不超过52周岁。
报考省人民医院院长职位者,除具备上述第⑴、⑶、⑹项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⑴医学相关专业毕业。⑵现职三级甲等医院副院长以上,且任相当于正处级领导职务1年以上,或任相当于副处级领导职务4年以上,正高专业技术职称,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或为省部级优秀专家。在所从事专业某一领域达到省内领先或国内先进水平者优先。⑶年龄一般不超过52周岁。⑷熟悉国家有关医疗卫生工作政策法规,组织领导、学术科研和综合管理能力强。
所有职位具体要求请登录海南党建网(http://www.hainandj.gov.cn)查询简章。
三、报名
⑴时间:5月8日至19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⑵地点:海南省竞争性选拔工作办公室(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69号海南广场1号办公楼502室)。
⑶方式:①书面报名:直接到报名地点领取并填写《报名登记表》。②网上报名:登录海南党建网查询简章并下载《报名登记表》,填写好报名表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hainanzzb@126.com。
报考者还须在5月19日前提供以下纸质材料:本人身份证、工作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任职文件以及从事相关专业的工作经历和主要业绩(1000字左右)等材料复印件各1份;大1寸同一底片正面半身免冠彩色近照5张。
四、考试时间
6月6日进行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65331280 65342184 65342138
传真:65342184 65342138
邮政编码:570203 电子邮箱:hainanzzb@126.com
中共海南省委组织部
2010年5月7日
海南省竞争性选拔副厅级领导干部简章
一、竞争性选拔的职位和范围
(一)面向全国竞争性选拔的职位(8个)
1.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副主任(1名)
2.省教育厅副厅长(1名)
3.省卫生厅副厅长(1名)
4.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副厅长(1名)
5.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1名)
6.省科技厅副厅长(1名)
7.省外事侨务办公室(省港澳事务办公室)副主任(1名)
8.省人民医院院长(1名,副厅级)
(二)面向全省竞争性选拔的职位(10个)
9.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1名)
10.省财政厅副厅长(1名)
11.省卫生厅副厅长(1名,定向选拔非中共党员干部)
12.省科技厅副厅长(1名)
13.省海洋与渔业厅副厅长(1名)
14.省审计厅副厅长(1名)
15.省统计局副局长(1名,定向选拔女干部)
16.省法制办公室副主任(1名,中共党员)
17.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1名,中共党员)
18.团省委副书记(1名,中共党员,定向选拔少数民族干部)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⑴应当符合《公务员法》第十一条、《干部任用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⑵现任党政机关正处级领导职务,企事业单位相当于正处级领导职务。担任以上职务的报考者须任职满3年(时间计算截止2010年5月31日,下同),一般应当具有两个以上职位任职的经历以及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团省委副书记职位报考者须任正处级领导职务1年以上,或任副处级领导职务4年以上。
⑶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在境外获得的学历或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中心认证)。
⑷50周岁以下。团省委副书记报考者的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⑸身体健康,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⑹现职副厅级干部也可参加竞争性选拔,年龄一般不超过52周岁。
报考省人民医院院长职位者,除具备上述第⑴、⑶、⑸、⑹项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
⑴医学相关专业毕业。
⑵现职三级甲等医院副院长以上,且任相当于正处级领导职务1年以上,或任相当于副处级领导职务4年以上,正高专业技术职称,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或为省部级优秀专家。在所从事专业某一领域达到省内领先或国内先进水平者优先。
⑶年龄一般不超过52周岁。
⑷熟悉国家有关医疗卫生工作政策法规,组织领导、学术科研和综合管理能力强。
(二)专业和其它具体要求
面向全国选拔的职位:
1.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副主任(1名)
⑴旅游管理、市场营销、新闻广告、经济、外语类等相关专业毕业;
⑵熟练掌握运用英语,具有3年以上旅游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
⑶熟悉国家有关旅游工作的政策法规及国内外同行业的运作模式,有较强的旅游规划开发、宣传策划和市场营销能力。
2.省教育厅副厅长(1名)
⑴重点师范院校或教育类等相关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
⑵3年以上基础教育行政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
⑶熟悉国家有关教育管理的政策法规,基础教育行政管理能力较强。
3.省卫生厅副厅长(1名)
⑴公共卫生或医疗专业毕业;
⑵3年以上卫生系统从事专业或管理工作的经历;
⑶熟悉国家有关医疗卫生工作的政策法规,有较强的行政管理能力。
4.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副厅长(1名)
⑴环境资源保护类等相关专业毕业;
⑵3年以上环境资源保护及相关工作经历;
⑶熟悉国家有关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工作的政策法规,环境资源保护工作经验较丰富,规划立法、监督指导、协调服务能力较强。
5.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1名)
⑴建筑工程类等相关专业毕业;
⑵具有建筑工程类高级职称或取得国家注册师资格,3年以上规划设计、建设、监理等相关工作经历;
⑶熟悉国家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政策法规,具有较高的城乡建设专业技术应用与研究水平,以及较强的城乡规划建设与管理能力。
6.省科技厅副厅长(1名)
⑴理学、工学专业毕业;
⑵熟练掌握运用英语,具有3年以上科研、教学、工程技术及科技管理等相关工作经历;
⑶熟悉国家有关科技管理工作的政策法规及国内外高科技前沿发展,有较强的高科技项目引进、转化、实施及国际合作交流能力。
7.省外事侨务办公室(省港澳事务办公室)副主任(1名)
⑴国际关系类、外语类等相关专业毕业;
⑵3年以上外事及相关工作经历,具有1年以上国家外交部或驻外使领馆工作经历者优先;
⑶熟悉国际事务和我国有关外事工作的政策法规,熟练掌握运用英语,具有较强的对外交往和处置涉外突发事件的能力,熟练掌握运用两门以上外语者优先。
8.省人民医院院长(1名,副厅级)
⑴医学相关专业毕业。
⑵现职三级甲等医院副院长以上,且任相当于正处级领导职务1年以上,或任相当于副处级领导职务4年以上,正高专业技术职称,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或为省部级优秀专家。在所从事专业某一领域达到省内领先或国内先进水平者优先。
⑶年龄一般不超过52周岁。
⑷熟悉国家有关医疗卫生工作政策法规,组织领导、学术科研和综合管理能力强。
面向全省选拔的职位:
9.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1名)
⑴工学、管理学等相关专业毕业;
⑵3年以上工业经济、经济开发区建设、重点工业工程项目建设等相关工作经历;
⑶熟悉工业经济、企业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熟悉国家有关工业产业政策法规,有较强的策划、运作、建设和管理重大项目的能力。
10.省财政厅副厅长(1名)
⑴经济学、管理学、财政金融类等相关专业毕业;
⑵3年以上财政、金融等相关工作经历,具有与财政工作相关的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者优先;
⑶熟悉国家有关财政工作的政策法规,有较强的行政管理能力。
11.省卫生厅副厅长(1名)
⑴定向选拔非中共党员干部;
⑵公共卫生或医疗专业毕业;
⑶3年以上卫生系统从事专业或管理工作的经历;
⑷熟悉国家有关医疗卫生工作的政策法规,有较强的行政管理能力。
12.省科技厅副厅长(1名)
⑴理学、工学专业毕业;
⑵3年以上科研、教学、工程技术及科技管理等相关工作经历;
⑶熟悉国家有关科技管理工作的政策法规,具有较强的行政管理能力。
13.省海洋与渔业厅副厅长(1名)
⑴管理学、经济学、水产、海洋科学、海洋工程类等相关专业毕业;
⑵3年以上海洋渔业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
⑶熟悉国家有关海洋渔业的政策法规,具有较强的海洋经济研究与管理能力。
14.省审计厅副厅长(1名)
⑴经济学、管理学、财政金融类等相关专业毕业;
⑵3年以上审计等相关工作经历,具有与审计工作相关的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者优先;
⑶熟悉国家有关审计工作的政策法规,有较强的行政管理能力。
15.省统计局副局长(1名)
⑴定向选拔女干部;
⑵统计学、经济学等相关专业毕业;
⑶3年以上统计及相关工作经历;
⑷熟悉国家有关统计工作的政策法规,统计调查、统计分析业务能力较强。
16.省法制办公室副主任(1名,中共党员)
⑴法学等相关专业毕业;
⑵3年以上法律及相关工作经历;
⑶法律专业基础理论知识扎实,熟悉政府立法、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工作者优先。
17.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1名,中共党员)
⑴3年以上机构编制及相关工作经历;
⑵熟悉机构编制管理及各行政、事业单位的相关职能,了解行政体制改革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18.团省委副书记(1名,中共党员)
⑴定向选拔少数民族干部;
⑵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⑶任正处级领导职务1年以上,或任副处级领导职务4年以上;
⑷综合素质高,工作策划、组织协调能力强,热心共青团工作,勇于创新。
三、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时间为5月7日至10日。在人民日报、海南日报、海南广播电视台、省政府网、海南党建网等新闻媒体上发布竞争性选拔公告。
(二)推荐报名。时间为5月8日至19日。
报名方式分为单位推荐、他人推荐和个人自荐三种。省外人员可在网上报名;本省内各单位党组(党委)推荐的,报省竞争性选拔工作办公室,他人推荐和个人自荐的到省竞争性选拔工作办公室报名。
每一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目标职位。省内人员可报考面向全国竞争性选拔的职位。选拔职位与参加笔试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10,定向选拔职位原则上按1:8掌握,省人民医院院长职位原则上按1:6掌握。因报名人数不足而被取消该职位竞争性选拔计划的,该职位报考者可于5月28日前改报其它职位。
(三)资格审查。第一轮审查时间为5月19日至28日,主要是审查报考者的基本条件、资格条件和职位条件等。组织推荐的报考者由各市县委组织部和有关单位党组(党委)负责初审,再报省竞争性选拔工作办公室审查。他人推荐和个人自荐的,由省竞争性选拔工作办公室负责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发给准考证。第二轮资格审查时间为6月7日至6月10日,由省竞争性选拔工作办公室负责审查。根据笔试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每个职位确定6名审查对象人选。审查对象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工作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任职文件、奖励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原件丢失的须提供有效证明。审查对象通过第二轮资格审查后获得面试资格。审查对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参加面试。补充的审查对象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同职位的考生中递补产生。
(四)笔试面试。笔试6月6日进行,采用闭卷方式,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重点测试报考者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同时测试其对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公共科目统一考试,专业科目按照各职位分类考试。省人民医院院长职位报考者只参加公共科目考试。笔试成绩通知本人,从高分到低分按1:6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分为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人机对话和心理素质测评四个环节。面试成绩通知本人。
(五)确定差额考察人选。按照结构化面试成绩占40%,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成绩占40%,人机对话成绩占20%计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差额考察人选。
(六)组织考察。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等方式,全面了解其德、能、勤、绩、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主要特长。考察省人民医院院长人选时,注重实际领导能力及科研、内部管理工作的实例、实绩考察,力求做到好中选优。
(七)确定差额票决人选。考察组向省委组织部汇报考察情况。省委组织部根据综合考核评价结果,按每个职位1:2的比例提出建议人选名单,经省委组织部部务会票决后,提请省委常委会差额票决。
经组织考察无合适人选的,放弃该职位的竞争性选拔。
(八)省委常委会差额票决。常委会成员听取省委组织部有关各职位差额人选的情况汇报,然后现场票决确定拟任人选。
(九)任前公示。在海南日报、海南广播电视台和海南省政府网、海南党建网等新闻媒体对拟任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十)办理任职手续。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法律程序任命,并实行任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合格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和原职级另行安排工作。
四、报名
1.时间:5月8日至19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地点:海南省竞争性选拔工作办公室(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69号海南广场1号办公楼502室)。
3.方式:(1)书面报名:直接到报名地点领取并填写《报名登记表》。(2)网上报名:登录海南党建网查询简章并下载《报名登记表》,填写好报名表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hainanzzb@126.com。
报考者还须在5月19日前提供以下纸质材料:本人身份证、工作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任职文件以及从事相关专业的工作经历和主要业绩(1000字左右)等材料复印件各1份;大1寸同一底片正面半身免冠彩色近照5张。
省人民医院院长职位报考者除提供上述材料外,单位推荐的,还需提供现实表现材料、业务考绩档案、学术科研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他人推荐或个人自荐的,还需提供学术科研成果、管理业绩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
4.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65331280 65342184 65342138
传真:65342184 65342138
邮政编码:570203 电子邮箱:hainanzzb@126.com
中共海南省委组织部
2010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