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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省政府网上办事大厅审批事项信息和流程梳理的通知
2009-09-17

省级有关单位:
  为贯彻《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省政府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函〔2009〕52号)精神,经省政府办公厅领导同意,现就省级部门审批事项信息和流程梳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梳理内容
  本次梳理工作的范围包括省级49家单位实际在办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及其他办事事项的公开信息和办理流程。事项清单及须填写的内容详见调研表格。如各单位有事项新增、取消、归并等情况,按调整后的实际情况报送,并附函说明。
  二、 梳理方式
  (一)材料报送。请各单位根据调研表格所列项目,完整、详细地填写每个事项的信息及流程,并参照范例制作审批流程图。填写好的电子表格请在附件2规定的时间前通过浙江政务通系统或互联网邮件提交省政府办公厅信息中心。
  (二)调研确认。省政府办公厅信息中心将组织各单位分批开展调研座谈,对梳理的结果进行逐项确认,协助各单位纠正表格中存在的问题。座谈会的分组情况和时间安排详见附件2,参加人员为各单位审批业务梳理工作负责人及技术人员各一名。经单位盖章确认的纸质调研表格请在会议现场提交给省政府办公厅信息中心。
  三、 其他事项
  (一)调研表格等材料从附件中下载,联系人:陈立三,徐颖,金加和;联系电话:87057922,87056169,87056168。电子邮箱:chenls@zj.gov.cn,xuy@zj.gov.cn,jinjh@zj.gov.cn。
  (二)从附件中下载的文件包括“附件3:调研表格”和“附件4:填表说明及范例”两部分。其中,“调研材料”中包含已整理的各单位事项目录,每个事项的“表格下载”文件夹中,要求上报该事项申请表格的电子版(doc或pdf格式),如有填表范例请一并提供;每个事项的“法规文件”文件夹中,要求各单位上报该事项设立所依据的法规文件电子版(doc或pdf格式)。各部门需报送的纸质材料只包括事项调研表,表格和法规文件不需上报纸质材料。
  (三)本次调研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单位抓紧填报,确保在规定时间前完成报送任务。填表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项目承建方。联系人:何飞(15980616423)、林菁(15924190527)、王保军(15268141391)。

  附件1:审批事项调研表例表

  附件2:材料报送及座谈会分组时间安排

  附件3:调研表格

  附件4:填表说明及范例

浙江省行政首脑机关信息中心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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