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为加强五保集中供养工作,临安市民政局和财政局联合下发通知,进一步明确了五保对象的集中供养标准。
一是明确供养标准的测算,按当年的五保集中供养标准按不低于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0%确定。
二是明确供养资金的使用范围,供养资金主要用于五保对象的吃、穿、住、医、葬以及孤儿义务教育等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粮油、副食品和生活用燃料,住房、服装等生活用品、疾病治疗、丧葬事宜、教育、护理、零用钱等9项内容。
三是明确供养资金的使用比例,其中衣着占6%,伙食占55%,医疗占15%,零用占10%,水电杂费占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