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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制定出台农民房屋拆迁新办法
信息来源: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2008-06-20

长兴县制定出台农民房屋拆迁新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农房拆迁安置行为,保护被拆迁安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近日,长兴县政府连续出台《长兴县城市规划区征用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实施办法(试行)》和《长兴县重点交通工程建设土地征收及拆迁安置政策处理实施办法》,规定对以上两种情形下的集体土地征收,全部实行区片综合价,土地补偿费、安置费、成片或零星苗木、地面附属物等补偿标准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执行,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长兴县国土资源局  崔卫华

 

 
发布机构:省政府门户网站
2008-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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