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法制宣传与农村中心工作相结合。在“法律进农村”活动中,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小康示范村创建、“平安村”创建及新农村建设各项工作之中。如安吉县的“中国美丽乡村”建设、德清县的“中国和美家园”创建都把普法工作列入创建考核内容之中。同时,通过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升农民群众的法律素质,使村庄环境整治、村级事务民主管理、农村经济发展等方面都得以依法、有效推进。
二是法制宣传与法律服务相结合。全市村级法律援助点、人民调解室建成率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实现“一村一顾问”全覆盖。去年以来,全市共发放法律便民服务卡7300多份,办理涉农法律援助案件1547件。通过法律服务,带动法律知识传播,引导村民合理表达诉求,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维护了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三是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以“民主法治村”创建为载体,普治并举,以治促普。全市明确了民主法治村创建“县级重在扩面拓展、市级重在提质规范、省级重在争特创亮”的工作思路,率先推出“部门联动、年初申报、集中培训、现场指导、年终考核、动态管理”的“六步创建法”,建立由组织、宣传、司法、民政等七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坚持取消申报名额限制,统一创建规划培训,基层创建积极性普遍高涨。到目前为止,湖州市全市共有县级以上民主法治村972个,创建达标率为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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