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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将率先对普通高校实施卫生等级综合评估
信息来源:浙江省卫生厅
2009-11-24
  根据《全国卫生监督机构工作规范》的要求,学校卫生监督工作涉及多方面的内容,包括学校食品卫生监督、生活饮用水监督、预防性卫生监督、学校公共场所监督、传染病监督、医疗机构监督等。近年来,全国学校学生非正常死亡、学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以及学校传染病疫情爆发等事件时有发生,严重影响学生的身心健康,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为探索学校卫生监管新模式,加强学校综合性卫生监督力度,提升监管水平,切实保护在校师生健康权益,学校卫生监督又有新举措。杭州市作为试点地区,将率先对辖区内普通高校(校区)实施卫生等级综合评估。
  目前,杭州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已经制定并完善了《浙江省普通高校(校区)卫生等级综合评分表》(试行),各试点高校正对照评分表开展自查自评。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将统一对各试点高校进行现场审查并评分。按照评分结果,各高校被确定为优秀、良好或合格,分别授予“AAAAA级健康校园”称号、“AAAA级健康校园”称号或“AAA级健康校园”称号,未达要求者,将不予评定卫生等级。杭州市20所普通高校(校区)将在2009年9月——2010年4月期间完成卫生等级综合评估。
  通过对杭州市普通高校(校区)卫生综合评估试点工作,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将总结普通高校(校区)卫生监管工作经验,逐步建立完善普通高校(校区)卫生综合评估体系,督促普通高校(校区)加强卫生硬件设施的投入及内部卫生管理水平的提高,进一步提升普通高校(校区)卫生监管水平和效能。通过普通高校(校区)卫生等级的评定和公示,充分调动学校开展学校卫生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这项工作也是学校卫生监督工作的创新和探索,将为全省卫生监督机构提供经验和思路。
 
发布机构:省政府门户网站
2009-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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