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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出台严令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
信息来源:浙江日报-浙江在线
2010-08-27

    针对学生课业负担过重问题愈演愈烈的情况,浙江省教育厅25日出台了《关于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通知》,着力解决学科教学超出课程标准要求的“超标”,加班加点延长学生学习时间的“超时”,布置大量机械重复作业和随意增加考试次数的“超量”,任意突破入学条件规定和招生限制范围的“超限”等“四超”问题。要求明确各级责任,形成长效机制,并强化督查,严惩违规,强力推进全省中小学生减负。

    减负新政六条规定

  (一)中小学要严格按课程计划开齐开足规定的课程,不得擅自调整教育部或省定课程计划,随意加深课程难度、增减课程和课时、赶超教学进度和提前结束课程。

  (二)小学一、二年级不得留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书面家庭作业每天控制在1小时以内。初中学生书面家庭作业每天不得超过2小时。

  (三)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不得利用寒暑假、公休日、课余时间组织或者变相组织中小学生进行补课,不得举办各类学科竞赛辅导班、文化课补习班。

  (四)小学只在每学期末进行一次全校或全年级记录成绩的学科考试;初中每学期只进行期中、期末两次全校或全年级性记录成绩的学科考试。

  (五)小学生、初中生在校上课时间分别不得超过6小时、7小时。不得组织集体早自修、晚自修。确保学生每天至少一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

  (六)义务教育阶段任何学校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学相关的考试、测试,不得将各种竞赛成绩、奖励和各类考级证书作为入学的条件和依据;公办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就近入学的规定,不得跨学区组织招生。

 

 
2010-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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