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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盲目提前上市严重影响品牌农业战略推进
信息来源: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08-09-04

  近年来,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积极引导农民从一般的、低附加值的传统农业向品牌化、高附加值的品牌农业经营方式转变,大力开展“品牌兴农”工作,培育了一批诸如鄞州“八戒”西瓜、余姚杨梅、象山柑橘等具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有效的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然而,随着相关农产品品牌效应的提升,部分农户受短期经济利益等因素影响,采取“踏青品尝”、“提前上市”等方式,提前采摘农产品上市,影响了品牌农产品的品质和美誉度,给品牌农业建设带来带来了严重影响。

  一是严重损害品牌美誉度。提前上市的农产品往往都没有成熟,普遍需要在运输途中使用催熟剂等激素进行二次处理,造成早产农产品的品质根本达不到品牌固有的品质要求,不仅影响食用感受,而且还有可能对消费者健康造成损害,严重的损害了品牌辛苦建立起来的美誉度。

  二是损害规范操作农户的收益。提前销售在为少部分农户和经营户带来较高收益的同时,却因为产品质量不合格影响了整个地区和品牌相关农产品的市场形象,降低了后期正常上市农产品的市场美誉度和销售价格,损害了规范操作农户的收益。

  三是影响品牌农业战略的推进。品牌农业特别是地理证明标志,本身就是以同品牌、同地区、同类别的农产品的统一高品质为品牌基础,而质量不达标的早产农产品却动摇了这一基础,不仅影响本系列、本品牌的品牌农业的推进,阻碍整个产业的健康发展,同时也给其他类别的农户造成了不良示范,影响广大农户参与品牌农业建设的积极性。

  对此,基层建议:

  一是加快同品牌、同类别农产品的行业协会建设工作,通过发挥行业协会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功能,加强对农产品品质监管和品牌维护工作,有序规范农户和经营户的采摘上市行为,统筹合理安排上市时间,做到"五个统一",即统一思想、统一标准、统一标识、统一营销、统一宣传。

  二是积极推进“信用农户”建设工作。开展“信用农户”评选工作,并将确保品牌农产品品质列入评选依据。评选结果向社会公开,提高守信者的社会知名度,增强守信者的社会荣誉感和社会责任感。

  三是加强农产品的检测工作。对上市时间明显早于同类产品的农产品进行重点检测,对使用催熟激素等有损消费者健康的农产品进行查处。

  四是加强宣传引导工作。通过开展品牌知识宣传、品牌建设知识培训等方式,进一步提高广大农户的产品质量意识及品牌意识,帮助其正确认识品牌发展规律,真正认识品牌对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作用,切实提高自律意识。

  

 
发布机构:省政府门户网站
2008-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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