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省加快历史文化村镇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指导各地开展省级历史文化名城、村镇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到6月底,全省17座历史文化名城、第一和第二批43处省级历史文化村镇的保护规划已全面编制完成,部分已经上报省政府批准实施。2006年新公布的第三批省级历史文化村镇,也依据《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要求深入开展了保护规划编制。在此基础上,省建设厅还指导各地开展历史文化街区、村镇内重要历史地段详细规划的编制,加强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环境整治,审核下发了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