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外省籍营运大客车源头管理工作,建立与外省客运企业的沟通协调机制,广泛宣传我省高速公路营运客车管理举措,6月25日上午,省高速公路交警总队邀请了福建、安徽、河南、江苏、江西、上海、贵州、湖南、湖北等省市的运管部门领导以及20家省外重点客运企业主管安全的经理与安全科长到杭州,向他们通报了我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形势和营运大客车安全管理情况,征询加强营运大客车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就强化企业监管、落实主体责任、夯实源头管理等方面进行交流和探讨,共商管好大客车交通安全大计。
据了解,在我省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大客车中浙江籍大客车有50063辆,外省籍的大客车为9367辆。2007年以来涉及外省籍大客车事故1264起,死亡56人,占大客车事故死亡人数的60.9%,远高于省内平均水平。外省籍大客车交通事故又以福建、安徽、河南、江苏、江西五地为主,在浙江省高速公路上共发生事故804起,死亡41人,分别占外省籍大客车事故总量、死亡人数的63.6%和73.2%。
据省高速公路交警总队介绍,高速公路上,外省籍大客车违法问题比较突出,2007年以来我省高速交警共查获外省籍大客车各类违法行为66170起,占所有大客车违法总量的50%。
另外,9367辆外省籍大客车中有违法记录的共计6635辆,违法率达到70.8%,远远高于浙江省大客车的25.7%。从车辆车籍地违法总量来看,排前三位的分别是安徽、福建、河南三省营运客车,违法总量分别为10939、10814和9323起,平均每辆车违法分别为10、22.2和9.1起,违法率非常高。而从单车违法情况看,违法起数最多的是北京银建运输有限公司的京A95435号大客车,共计违法131起。
通报会上,福建省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表示:“车辆到了外省的交通违法行为,我们想管,但不知道具体的违法行为,想管也没法管。建立定期通报的做法好,我们将根据营运客车的违法数据,制定相应措施,加强营运客车的源头管理。”
省外客运企业的代表听了介绍后深感震惊,客运企业代表也对建立这种通报、联系制度表示了赞同,并表示将立即制定更为严格的管理措施,狠抓落实,堵住源头漏洞。省外客运企业代表还与相关高速交警支队签订了安全责任状,希望能和浙江高速交警建立长效机制,定时通报所属车辆的违法行为,共同做好营运客车的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