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1号信用预警:173家失信企业被曝光
出台全国首部《企业信用管理标准》和《信用服务行业标准》
诚则取信于人、取信于社会,诚信守法才能让企业行之久远。反之,一个地区或行业内有企业信用差或者没有信用的话,最直接的后果就是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粥,使整个地区的行业、企业被市场质疑、甚至淘汰。经济要提升竞争力,必须强化行业信用,提高失信成本,维护交易公平的环境。10月22日,为贯彻落实十七大,浙江省2007企业信用活动周启动,省工商局发布1号信用预警,浙江华通物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等173家企业因违法违规丧失信用被曝光,杭州钢铁集团公司等39家企业被授予首批“浙江省信用管理示范企业”称号。全国首部《企业信用管理标准》和《信用服务行业标准》也在浙江出台。在10月22日――29日“企业信用活动周”期间,全省各地都将开展形式各异的信用活动,内容涉及工商企业信用开放日、网站联手在线咨询服务活动、企业信用知识培训、“信用创造财富”主题讲座、汽车销售行业诚信创建活动等100多项。
信用活动周席卷浙江
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础和灵魂。从根本上说,市场经济就是信用经济。信用是企业生存发展的试金石,企业生长的“维生素”。
企业拥有好口碑,就能把信用这种无形的伦理道德转换成能成为企业在集聚人才、融通资金、取信用户、开拓市场中一种有形的“金不换”资本。
企业要良性发展,规模发展,企业的信誉是最重要的发展元素。信用也是带动、支撑整个区域经济发展的良药。前几年王店的小家电、温州的皮鞋、台州的高低压开关经历了失败,就是被个别企业的信用缺失所影响。为此,不论行业区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还是企业从自身出发,都需要一个公平竞争的信用环境,这有利于提高地区行业的地域优势、品牌优势,有利于降低企业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激发企业创造力,使企业成为信用建设最直接的受益者。
建设社会信用体系,不仅是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需要,也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当前,我省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攻坚阶段,加快建立社会信用体系,打造“信用浙江”,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战略的重要内容,对于丰富发展与时俱进的浙江精神,改善和优化发展环境,再创浙江发展新优势,继续走在全国前列,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企业信用活动周”的举办,是宣传和深化我省企业信用建设的一个很好的载体,标志着企业信用工作走向社会,对于强化企业信用意识,引导企业加强信用管理,树立企业信用形象,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氛围,都将起到了积极作用。
10月22日上午,省人大副主任叶荣宝宣布浙江首个“企业信用活动周”开幕,副省长金德水专门发来贺信。式当天举行的企业信用高端论坛上,中国工商学会会长韩新民、省工商局副局长黄笑苹、地方政府领导、高校专家学者以及企业家代表,就如何推进我国信用体系建设,抓好企业信用管理工作,充分利用信用资源创业、创富、创新等热点问题进行了交流、探讨。
专家认为,我国社会信用意识不强,信用产品的市场需求不旺,信用的制度条件不充分,信用中介机构的产生和发展的环境不佳,从国情出发,由政府先入为主、以企业监管为切入点,构建政府企业信用监管体系,再由点到面,由企业信用到社会信用,推而广之,不失为打造诚信浙江的一条捷径。
浙江省工商部门由于职能的关系,较早就参与了企业信用监管体系建设。从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开始,即开展了“守合同重信用”活动;近几年来,工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依托计算机网络,与“经济户口”相结合,建立了庞大的企业信用数据库,结合业务流程,对企业具体违法失信行为予以警示标识,采取相应限制措施并予以分类监管;对外,进行一定形式的公示。特别是由于浙江块状经济特别发达,在同一区域内的同类企业往往会出现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状况,个别企业的失信行为往往会演变成该区域企业的一种群体性失信行为。同时,一部分守信企业也可以起到榜样性作用。针对这种状况,浙江省工商局着力探讨了行业企业信用的监管新思路,探索出了一些创新举措,使得守信者需要什么就尽可能给予什么;失信者最怕什么就张扬什么;对于信用优良企业给予便利的管理措施或优惠政策、对失信企业采取限制措施甚至淘汰。
比如,嘉兴王店是全国小家电生产行业集散地,当地工商部门与银行签订框架合作协议,明确对于信用等级在前十位的企业,执行贷款利率优惠10%的政策。据了解,10家信用企业贷款总额达8000万元,利率优惠10%意味着企业可每年少支出利息60万元,最多的一家企业一年可以少支出利息达25万元。又如,嘉兴南湖工商部门针对房地产中介信用建立在线网络,实时公布区域内68家中介企业的信用走势K线图和黑中介名单,为消费者提供交易指南,这使市区房地产中介的市场集中度有所提升,市区70%左右的房地产中介业务被信用评价一直名列前茅的15家中介所占据。针对旅游业监管,乌镇工商所又对获得AAA级、AA级的经营户授与等级牌匾并在景区显要位置和商店内公示,亮AAA级牌匾的经营商店生意一直很红火,其他经营户都羡慕不已,纷纷学习取经,有家古玩商店还因为比景区内另一家竞争同行信用等级高,最终赢得了一笔20万元的生意。
对专业市场的信用监管也是同样,这使企业深刻感受到“有信用才有品牌,有信用才有收益”,起到了显著实效。如杭州上城区工商机关把建立推广企业信用指导制度,看作服务企业跨越式发展的“生命线”。今年以来,他们先后确立了浙江兴合服饰城、杭州龙翔服饰城、近江食品市场、第六空间生活艺术广场和家乐福超市等企业为信用管理试点企业,充分依托互联网,与商品资源网联手推出网上信用平台,收集商户的基本信息、荣誉信息、经销关系、不良行为等信息后使用专门开发的“专业市场信用监管评价系统”进行综合评价。按照商品准入要求,对不同商户的不同资质、荣誉和相关信用记录,制定不同信用等级的评定标准,分别实行“一星级至五星级”的星级管理。同时,全面运用“三色标识”卡,将不同信用等级的商户以“绿色、蓝色、橙色”三种颜色进行表示,其中绿色标识代表市场内“总经销”“总代理”“专营专卖”的商品;蓝色标识代表有注册商标标识,并附有真实有效完备的相关证件的商品。橙色标识代表有商标注册证,但未能提供完备的相关证件的商品等,三色标识分别贴在经销商品摊位号的位置上。为方便消费者监督和辨认,消费者只要点击市场网站和市场内商户的信用导示牌,就可知道经营户的信用情况,按“五星、三色”来选购商品。除了网站信息外,工商部门还在市场各楼梯口都设置了“星级管理”的“三色标识”分类导向图,强化消费者的监督。
浙江省的行业信用监管实践表明,直接受惠的还是这些被监管企业,同时区域经济的竞争力也得到有效提升。
从10月22日开始,浙江省启动“企业信用活动周”。期间,全省各地都将开展形式各异的信用活动,内容涉及工商企业信用开放日、网站联手在线咨询服务活动、企业信用知识培训、“信用创造财富”主题讲座、汽车销售行业诚信创建活动等100多项。如省工商局举行企业信用开放日活动,邀请部分企业家代表参加座谈会,现场演示工商企业信用监管体系,并开展现场交流,解答问题。杭州下城区举办“百佳诚信私营企业”、“百佳诚信个体工商户”
评比活动;宁波市工商局举行114百事通企业基本信息及企业信用查询服务开通仪式,正式开通114百事通企业基本信息及企业信用查询服务,宣传企业信用理念;温州开办企业信用管理知识讲座,以“加强对企业信用风险的识别与防范、控制与转移,降低企业的信用风险”为主题,邀请专家进行讲授;绍兴召开全市诚信创业大会,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表彰创业(诚信)典型;嘉兴开展企业信用管理培训,进行企业信用管理及应收款管理知识培训。
一号信用预警:开全国信用监管之先河
信用,是消费者和客户选择的指南针。由于交易信息的不对称等原因,消费者对于商品质量的选择往往具有盲目性,特别是一些日常交易次数很少的行业如旅游景区、房地产中介等,辨别好坏的能力更差;而客户对于合同签订、生意交往的对象往往存在信息不对称,如少数企业随意拔高企业规模、虚构企业名称、延长企业存续时间、夸大注册资本和生产经营能力等信用风险着实存在。为此,需要加强对违法企业的社会化监督,加大对违法企业的惩处力度,增加企业的失信成本。
在信用周开幕式上,浙江省工商局对173家丧失信用的企业进行信用预警。这173家企业受到了最严厉的惩戒:吊销营业执照,不得再从事经营活动,不能开展、参与投资活动,其法定代表人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据了解,这些企业有的存在虚假出资、商业贿赂、商标侵权、经营非法商品等严重违法行为,有的逃避年检。浙江省工商局在处罚这些企业的同时,发布“一号信用预警”,将这些企业曝光,以消除该类企业对市场交易安全及消费安全的危害。这在全国还是首次。浙江省工商局在预警中还特别提醒广大企业、消费者:在合同签订、商品消费等交易活动中注意信用风险。
全国首部《企业信用管理标准》和《信用服务行业标准》出台
在信用周开幕式上,浙江省企业信用促进会向社会公布了新制定的《企业信用管理标准》和《信用服务行业标准》。两项《标准》在全国信用管理领域都是首创。其中,《企业信用管理标准》是对企业内部信用管理的基准性规范,由信用管理政策体系、信用管理组织体系、信用管理执行体系三部分组成。企业可根据信用能力指标、信用效应指标、信用行为指标和信用外部评价指标,通过内部设立的信用管理部门或由专业的信用中介机构代理,定量分析、定性评价自身的信用管理情况。《信用服务行业标准》则是为了保障信用服务质量,提高信用服务行业的综合竞争能力和市场公信力,促进浙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制定的,对信用服务企业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根据登记核准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严禁超范围经营、保持独立的市场地位,维护执业的公正性和独立性多项标准作了详细明确的规定。
据浙江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两个标准的公布对加强企业信用管理,健全企业的信用管理制度,提高企业信用水平和经济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时也为保障信用服务质量,提高信用服务行业的综合竞争能力和市场公信力,促进浙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参考依据和从业标准。
同时,为了树立一批信用管理机构健全、信用管理制度到位、对外信用形象良好的“信用管理示范企业”,以典型引路,提升企业信用管理水平,浙江省工商局还联合浙江省企业信用促进会,参照《企业信用管理标准》认定了全省首批信用管理示范企业39家。
附件一:首批浙江省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名单
1 杭州钢铁集团公司
2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3 浙江物产元通机电(集团)有限公司
4 浙江农资集团有限公司
5 浙江荣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6 传化集团有限公司
7 富通集团有限公司
8 万事利集团有限公司
9 ?v康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10 浙江兴合男装大厦有限公司
11 杭州双溪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12 宁波方太厨具有限公司
13 日升集团有限公司
14 宁波艾利特服饰有限公司
15 浙江省岩土基础公司
16 宁波雪龙集团有限公司
17 宁波市史翠英食品发展有限公司
18 康奈集团有限公司
19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 森马集团有限公司
21 江南阀门有限公司
22 海亮集团有限公司
23 精功集团有限公司
24 浙江盾安精工集团有限公司
25 浙江新阳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6 海宁蒙努集团有限公司
27 浙江凌龙纺织有限公司
28 浙江威克赛服饰有限公司
29 久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0 中电科技德清华莹电子有限公司
31 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2 金乌集团有限公司
33 超人集团有限公司
34 巨化集团公司
35 飞跃集团有限公司
36 浙江新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
37 中马集团有限公司
38 纳爱斯集团有限公司
39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二:173家信用丧失企业名单
1、浙江华通物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浙江富天集团有限公司
3、浙江八方投资有限公司
4、浙江海伦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5、浙江三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6、杭州怡之乐食品有限公司
7、杭州健尔保健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8、杭州百氏康药业有限公司
9、杭州奔腾计算机有限公司
10、杭州棕榈地广告有限公司
11、杭州无所谓酒吧有限公司
12、杭州美家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3、浙江威尼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14、杭州华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5、浙江琴鸟木业装饰有限公司
16、杭州绿缘生物技术应用研究所有限公司
17、杭州千岛湖桑源饮品开发有限公司
18、杭州百味食品有限公司
19、杭州酷龙食品有限公司
20、杭州银巢广告公司
21、宁波银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2、宁波市北仑区第一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23、宁波保税区发展置业公司
24、宁波万路思达进出口有限公司
25、宁波市谷茂粮食总公司
26、宁波国华火花塞制造有限公司
27、宁波成亿大酒店有限公司
28、宁波福尔史特科技有限公司
29、宁波辛迪电子器材有限公司
30、豪佳(宁波)电子有限公司
31、宁波翼鹏电子有限公司
32、象山丰润建设有限公司
33、宁波市科技园区华东置业有限公司
34、宁波商荣贸易有限公司
35、宁波兆羿科技有限公司
36、伊纳克赛内装舱室(宁波)有限公司
37、宁波永红资产经营公司
38、宁波海洋渔业总公司
39、宁波天润实业有限公司
40、宁波保税区久久租赁有限公司
41、宁波新威胜实业有限公司
42、泰顺县泰和铜业有限公司
43、洞头县宏富岩矿开采有限公司
44、苍南县文友保健食品有限公司
45、温州市安在家居用品有限公司
46、温州锦都富豪大酒店有限公司
47、奥斯顿鞋业有限公司
48、瑞安市飞云江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49、瑞安市大家置业有限公司
50、乐清市双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1、浙江兴华船舶制造有限公司
52、浙江金宇食品有限公司
53、浙江华东矿山建筑有限公司
54、温州市恒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5、金顶针服饰有限公司
56、温州联纵食品有限公司
57、永嘉县金色年华娱乐有限公司
58、永嘉县乌牛青龙山饮用水有限公司
59、文成县中信房产经纪有限公司
60、温州市医疗器械二厂
61、温州市吉米食品实业有限公司
62、绍兴乐客多超市有限公司
63、绍兴市天然羽绒制品有限公司
64、绍兴市天然集团有限公司
65、绍兴市索里电器有限公司
66、嵊州市凌克电器有限公司
67、诸暨市玉茗茶业有限公司
68、诸暨市牌头镇椒山坞泉水厂
69、绍兴市浩源工贸有限公司
70、绍兴市百龙毛绒有限公司
71、绍兴县虹桥宾馆
72、绍兴力天啤酒有限公司
73、绍兴市吴字坊食品有限公司
74、绍兴三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75、绍兴捷联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76、绍兴市雪奴服饰有限公司
77、绍兴岑通酒业有限公司
78、绍兴市沈天智食品经营有限公司
79、绍兴金悦饮食有限公司
80、新昌县金宁石材有限公司
81、新昌县信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82、浙江锡成冻干食品有限公司
83、嘉兴市新半岛餐饮有限公司
84、嘉兴市企鹅大酒店
85、嘉兴市万里糖酒食品有限公司
86、嘉兴市良诚保健品有限公司
87、嘉兴市金兰食品有限公司
88、嘉兴市钱仓粮油有限公司
89、嘉兴市鸿嘉饮食有限公司
90、嘉兴市阳光麦道食品有限公司
91、嘉兴市金龙畜制品有限公司
92、嘉兴市久久酒业有限公司
93、嘉兴市海阔天空餐饮娱乐有限公司
94、嘉兴市福华纯水饮料有限公司
95、嘉兴市秀城区紫金药房有限公司
96、嘉兴市平民大药房有限公司
97、德清县赛格织造有限公司
98、德清县高桥镇建友网吧
99、德清县德威木业有限公司
100、长兴县和平云昌蜗牛食品加工厂
101、长兴县泗安镇村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102、长兴县夹浦强劲蓄电池厂
103、安吉县刘家运输队
104、安吉新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05、安吉县报福丹蕾洗衣粉厂
106、湖州永兴房产经营有限公司
107、湖州市岭江贸易有限公司
108、湖州新湖食品有限公司
109、湖州市南浔木易绒毛纺织有限公司
110、湖州太湖星保健食品有限公司
111、湖州新纳斯针织服装有限公司
112、湖州瑞森废纸回收有限公司
113、湖州杰森实业有限公司
114、湖州九珠化工有限公司
115、金华市万盛粮油有限公司
116、浙江省东阳市保健品有限公司
117、东阳市东江饮料厂
118、兰溪市宝生园食品有限公司
119、兰溪市远程管业有限公司
120、兰溪市开口常乐食品有限公司
121、兰溪市生力五金有限公司
122、浙江金华嘉源化工有限公司
123、金华市长江食品有限公司
124、金华市华源中央空调有限公司
125、金华市吕?f奶牛技术有限公司
126、金华市金三角大酒店有限公司
127、永康市群力副食品有限公司
128、金华市明旺乳业有限公司
129、浙江龙威食品有限公司
130、浙江常山华胜水泥有限公司
131、江山市明华进出口有限公司
132、江山市华成食品有限公司
133、开化县华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34、龙游县同生企业担保有限公司
135、龙游天娇食品有限公司
136、衢州市佳好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137、衢州中业钢结构有限公司
138、衢州市巨龙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139、衢州市华佳塑业有限公司
140、台州三厨味精有限公司
141、临海市三星矿泉水有限公司
142、台州市嘉禧车业有限公司
143、台州大地鞋业有限公司
144、台州市黄岩恒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45、台州市万泰汽车有限公司
146、台州盛唐计算机网络有限公司
147、台州市诚信装饰有限公司
148、天台县华达工艺品有限公司
149、台州市路桥绿洋农业有限公司
150、台州金冠青莲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151、浙江三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52、仙居县南门实业有限公司
153、玉环县丰业粮食有限公司
154、丽水市嘉特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155、丽水市顺峰建材有限公司
156、丽水市远志药品零售有限公司
157、丽水市满香斋食品有限公司
158、浙江丽水奇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59、丽水市龙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160、丽水市华辉通讯有限公司
161、丽水市百帮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162、丽水市峰华商贸有限公司
163、丽水市瓯江医药咨询有限公司
164、舟山市艾格尔洁具有限公司
165、舟山和通置业有限公司
166、舟山凯盛大酒店有限公司
167、上海汇丽(集团)公司舟山销售中心
168、舟山市定海区明泰工贸有限公司
169、舟山传文广告有限公司
170、舟山市普陀华丰鱼粉有限公司
171、舟山市蓝天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172、舟山市定海长峙荣欣挖掘有限公司
173、浙江鑫捷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
附件三:浙江省企业信用管理标准(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企业信用管理,健全企业的信用管理制度,提高企业信用水平和经济效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浙江省实际,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浙江省企业信用促进会全体会员单位。本省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注册登记的法人或非法人营利性经济组织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基础内容
第三条 本标准是对企业内部信用管理的基准性规范,由信用管理政策体系、信用管理组织体系、信用管理执行体系三部分组成。
第四条信用管理政策体系
(一)信用政策:企业应关注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信用政策法律法规,及时了解信用管理的宏观层面信息。同时,根据本行业、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订开展信用管理活动的目标、原则和相关政策。
(二)信用管理程序和制度:企业应对信用风险的监控制定事前管理、事中监督、事后处理的程序与制度。
事前管理:重视和加强信用调查评价队伍建设,完善信用调查工作和评价制度制订,严格客户信用调查,编制客户信用调查报告,全面了解客户信用情况,谨慎选择信用客户;
事中监管:对每个客户使用客户信用风险评级和授信额度上限两个工具进行管理。其内容包括:根据客户信用信息进行打分,按照客户信用风险评级划分客户群,并授以不同的信用政策;根据客户资信风险评级、客户权益总额、交易量等因素,制定每个客户的授信额度上限,并按照信用变化情况对应收帐款和信用额度进行监控和审核。
事后控制:对交易结果进行反馈、审核信用风险等级与授信额度上限,并对每年的客户信用风险评级和授信额度上限进行更新。对发生信用风险的客户进行认真细致的分类和分析,作出可回收性评估,制定切实可行的追收目标和政策。
第五条信用管理组织体系
(一)信用职能部门:提倡企业设立专门的信用管理部门(岗位),且该部门(岗位)独立于财务部和业务部之外。部门(岗位)之间应协调运作,企业应定期考查部门(岗位)之间信用管理工作的协调效率及职责明确情况。
(二)信用专职人员:在建立信用管理部门(岗位)的基础上,配备专职人员从事内部的信用管理工作,并对专职人员开展定期信用培训。
(三)客户信用信息数据库:企业应逐步建立客户信用信息数据库,并日益加以完善。
第六条信用管理执行体系
(一)客户调查和评价:落实客户调查与评价制度,并保持其持续性和完整性;充分利用征信手段和征信技术开拓市场,优化客户群体。
(二)客户授信:按照信用政策授予客户一定的信用额度,并定期统计分析客户授信率。
(三)合同签订:规范合同文本,建立合同审查制度,降低法律风险和信用风险。
(四)应收账款管理:控制应收账款总量和账龄,落实应收账款催收制度和相关债权管理制度。
(五)信用产品使用:提高对征信报告、信用调查、信用诊断、信用评级和信用保险、信用保理等产品的使用频率,利用外部专业服务提升信用管理水平,降低或转移信用风险。
第三章基准指标
第七条企业可根据信用能力指标、信用效应指标、信用行为指标和信用外部评价指标,通过内部设立的信用管理部门或由专业的信用中介机构代理,定量分析、定性评价自身的信用管理情况。
第八条信用能力指标
企业可根据以下财务指标进行自身信用能力的定量自评。
(一)资产负责率(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二)资本积累率(资本积累率=近三年所有者权益增长额/三年前所有者权益总额?100%);
(三)流动比率(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100%);
(四)现金流比(现金流比=营业活动之现金流量/ 流动负债?100%);
(五)息税前利息保障倍数(息税前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六)负债资本率(负债资本率=净资产/负债总额?100%);
第九条信用效应指标
企业可根据以下财务指标进行自身信用管理效应的定量自评。
(一)信用销售变现天数(DSO)(DSO=应收账款余额/日平均信用销售额);
(二)应收账款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产品销售收入/应收帐款平均余额);
(三)主营收入现金率(主营收入现金率=主营业务现金流入/主营业务收入净额?100%);
(四)呆账率(呆账率=一年及以上应收账款余额/当年累计销售总额?100%);
(五)坏账率(坏账率=注销的坏账/销售总额 × 100%);
(六)逾期呆账率(逾期呆账率=考核期末一年以内逾期应收账款总额/考核期末应收账款余额);
(七)交易额增长率(交易额增长率=本年度交易增长额/上年度交易额);
第十条信用行为指标
企业在遵守法律规定、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的行为:
(一)遵守法律规定。法院、质监、劳保、统计、工商、环保、物价、税收、检验检疫、海关、金融等政府部门记录的守法情况。
(二)履行社会责任。涵盖内容包括合同履行、环境保护、尊重和维护员工权利、劳动环境与员工享受劳动保障和社会保障、技术创新和知识产权、产品安全保障体系、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等等。
第十一条信用外部评价指标
社会各方面对企业信用的评价:
(一)工商、税务等部门的信用监管等级;
(二)银行和第三方评级机构评定的企业信用等级;
(三)企业商标或商号的知名度;
(四)企业守合同重信用等级及其他社会评价情况。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标准由浙江省企业信用促进会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四:浙江省信用服务行业服务标准
第一条 为了保障信用服务质量,提高信用服务行业的综合竞争能力和市场公信力,促进浙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制定本服务标准。
第二条 本标准适用于浙江省企业信用促进会从事信用服务活动的会员企业,倡导在本省其他信用服务单位参照执行。
第三条 本标准是信用服务企业在执业活动中,应当达到的基本标准。
第四条 信用服务企业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根据登记核准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严禁超范围经营。
第五条 信用服务企业应当保持独立的市场地位,维护执业的公正性和独立性。
第六条 信用服务企业应当遵守竞争规则,严禁采取虚假服务、贿赂、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手段。
第七条 信用服务企业应当依法采集信用信息,不得使用骗取、窃取、利诱、胁迫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信息。
第八条 信用服务企业应当依据客观的原始信用信息进行加工,不得编造、篡改信息。加工信用信息的基本方法及业务操作规程应当公开,并接受客户和社会的监督。
第九条 信用服务企业及其工作人员在信用信息采集、加工过程中对涉及个人稳私、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的信用信息,应当积极采取保密措施。
第十条 信用服务企业应当依照国家有关信息安全管理规定,建立规范业务体系及操作制度、数据库管理制度、客户档案管理制度、保密制度等。
第十一条 信用服务企业及其工作人员在开展服务时,与委托人或业务相对人存在资产关系、业务利益冲突或可能影响信用服务公正性的,应当回避。
第十二条
委托方或利害关系人对信用服务企业提供的信用产品有异议的,可以要求信用服务企业进行复核或复议。经查证核实,信息加工过程所引用的信息有错误的,信用服务企业应当及时更正。
第十三条 坚持依法、合规收费,反对任意抬价或压价等恶意竞价行为。
第十四条 浙江省企业信用促进会负责监督检查本标准的执行情况。信用服务企业应当接受检查、监督,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企业的实施细则。
第十五条 本标准由浙江省企业信用促进会负责解释。浙江省企业信用促进会可以根据市场需求变化和信用服务行业发展需要,调整本标准。
第十六条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