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浙江省公民权益依法保障行动计划2009年度实施计划》已经省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浙江省公民权益依法保障行动计划2009年度实施计划(见原件下载,首次阅读请下载Apabi Reader阅读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