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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支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

  

  2008年开始,中央财政设立现代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各地发展优势特色、高效生态农业。我省相应设立省级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各地稳定发展粮油战略产业,加快发展农业主导产业,因地制宜发展新兴产业。中央财政每年重点扶持1-2个产业发展,省财政根据全省年度现代农业产业发展重点和区域产业带建设布局进行扶持。资金以无偿补助支持方式为主,其中农产品加工环节采取贷款贴息的支持方式,同时积极探索“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扶持方式。

  2008年,在中央财政安排我省1.15亿元资金的基础上,省财政整合财政支农资金1.73亿元,各项目县积极整合或投入财政资金1.34亿元,共4.23亿元,统筹用于蔬菜、淡水养殖和竹产业等三大产业发展。同时,省级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安排10860万元,重点扶持我省主导产业优势产区茶叶、果品、畜禽、油茶、水产养殖等主导产业布局优化、品质提升和转型升级发展。

  点评:发展现代农业生产是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首要任务。因此中央和地方政府积极设立专项资金支持现代农业发展。而如何用好专项资金,有效地支持现代农业发展,则需要各地政府因地制宜,不断进行有益的探索。我省在整合财政支农资金的同时,立足于本地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支持茶叶、果品等主导产业的升级发展,必将促进特色产业快速发展,进而推动现代农业发展。(浙江大学经济学院  郑备军)
  

 
发布机构:浙江省财政厅
2009-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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