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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企业社会保险费缴费比例临时性下浮政策

  为减轻企业负担,扶持企业发展,2008年,省政府出台临时性下浮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2008年和2009年对企业社会保险费缴费比例实行临时性适当下浮,具体幅度相当于各项社会保险企业缴费统筹部分各1个月的额度。2008年,企业社会保险缴费统筹部分集中在12月份减征。据统计,2008年全省共计减征社会保险费37.90亿元,惠及企业36.56万户,城镇个体劳动者164.61万人,其中企业单位减征34.12亿元,城镇个体劳动者减征3.78亿元。2009年企业社会保险缴费统筹部分集中在2009年3月份减征,预计全省将减征社会保险费约40亿元。

  点评:在当前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全省经济持续下行、企业经营十分困难的背景下,保企业、保增长成为最紧迫的任务,而帮助企业减负解困是最直接、最有效的举措,也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和当务之急。实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政策和实行企业社会保险费缴费比例临时性下浮政策,对于企业渡过难关、促进经济稳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特别是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涉及范围之广、减免力度之大,在我省历史上是罕见的。它像一个风向标,让处于困境中的企业看到了政府千方百计帮扶企业,全力以赴救助企业的坚强决心和信心,标志着“保稳促调、标本兼治”工作思路的深入落实。(省委政研室产业发展处  朱卫江)

 
发布机构:浙江省财政厅
2009-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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