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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申领、换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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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浙江省质量和技术监督局(委托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受理)
 
[联系人] 陈兰姣 张鑫
[联系方法] 0571-85786932,85786933
服务对象 1.经省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或成立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 项目类型 非行政许可项目
办理期限 省代码办自受理至赋码颁证,整个过程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 收费情况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调整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82号)文件和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浙价费[2003]332号)文件规定,申请代码证书收费标准如下: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正本工本费 10元 副本工本费 8元 IC卡工本费 40元 技术服务费 90元
设立依据 1.国发(1989)75号《国务院批转国家技术监督局等部门关于建立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统一代码标识制度报告的通知》;
2.九八年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93号《浙江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

 

受理条件 1、有浙江省机构编制委员会颂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有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 3、有浙江省民政厅颁发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4、有关部门批准的中央,外省驻浙江机构的批准文件; 5、有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 6、其他依法批准成立的组织机构的证书或批准文件。
办理流程

1.工作人员在核准申办所需文件材料后,协助指导申办人填写组织机构代码申报表,并盖公章。
2.工作人员在收到申报表和材料后,对提交文件、证书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审查、核对,确认后收费,同时开具企、事业社团代码证书领取通知单。
3.经审查核对发现有关材料不符要求,应退回重办或在开具的企、事业社团代码领取通知单中加以说明,待材料符合要求后再予制证。
4.代码制证人员在收到经审查、交费的申报表后完成代码证书的制作。
5.凡新成立的外商和台、港、澳、侨投资企业,并在省工商局登记注册的凭外经贸“ 同意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批复,开具赋码通知单。
6.申办单位填写的内容涉及到国家保密或密级信息,应向办证部门作出说明,在不影响颁发证书的前提下,允许不填写相关内容,对于是否属国家秘密和属于何种密级和数据,由国家、省、地区、直辖市的保密部门定。

杭州市环城北路305号耀江发展中心五楼(杭州市政府对面)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代码管理中心。

 


 
   
材料明细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营业执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及有关批文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企业、事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填表办证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若换证(变更或有效期满换发证书)还应把原来颁发的代码证书正、付本全部交回。
5.换证、变更单位还应提供单位开户银行及基本帐号。
6.补办证书的需提交单位遗失证明、登报声明。
7.有主管单位的请查询好所属主管单位的代码。

监管措施 监督机构:省局机关效能建设办公室 监督电话:0571—85128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