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作人员在核准申办所需文件材料后,协助指导申办人填写组织机构代码申报表,并盖公章。2.工作人员在收到申报表和材料后,对提交文件、证书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审查、核对,确认后收费,同时开具企、事业社团代码证书领取通知单。3.经审查核对发现有关材料不符要求,应退回重办或在开具的企、事业社团代码领取通知单中加以说明,待材料符合要求后再予制证。4.代码制证人员在收到经审查、交费的申报表后完成代码证书的制作。5.凡新成立的外商和台、港、澳、侨投资企业,并在省工商局登记注册的凭外经贸“ 同意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批复,开具赋码通知单。6.申办单位填写的内容涉及到国家保密或密级信息,应向办证部门作出说明,在不影响颁发证书的前提下,允许不填写相关内容,对于是否属国家秘密和属于何种密级和数据,由国家、省、地区、直辖市的保密部门定。
杭州市环城北路305号耀江发展中心五楼(杭州市政府对面)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代码管理中心。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营业执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及有关批文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2.企业、事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3.填表办证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一份。4.若换证(变更或有效期满换发证书)还应把原来颁发的代码证书正、付本全部交回。5.换证、变更单位还应提供单位开户银行及基本帐号。6.补办证书的需提交单位遗失证明、登报声明。7.有主管单位的请查询好所属主管单位的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