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二条第三款:“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在进行职业病诊断时,应当组织三名以上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集体诊断。”《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从事职业病诊断的医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并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