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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部属企业工龄30年以上退休归侨生活补贴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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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省劳动保障厅养老保险处
 
[联系人] 刘迎春
[联系方法] 0571-87057816
服务对象 项目类型
办理期限 收费情况
设立依据  
受理条件  
办理流程

办理程序:

1.单位按规定申请退休归侨生活补贴,报主管单位;

2.主管单位随带退休归侨相关证件材料,报省劳动保障厅;

3.省劳动保障厅核实后,提出核准意见,并抄送社保经办机构,列入社会化发放。

收费情况:不收费

办理时限:主管部门(企业)上报后一周内完成


 
    

材料明细
申报条件: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归侨职工,男工作年满30年、女工作满25年以上。申报材料:职工本人档案、归侨证明
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