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服务导航 -> 办事指南
注册会计师注册

      办事指南   表格下载   在线咨询   在线受理   状态查询   监督投诉
受理机构 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联系人] 徐志康
[联系方法] 0571-85179130
服务对象 公民 项目类型 普通许可
办理期限 20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设立依据  
受理条件  
办理流程 注册申请人申请注册,应当通过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向省注协提交申请材料,注册申请人和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对申请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证明人应当对证明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省注协收到提交的申请材料后,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核对有关复印件与原件是否相符,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需补的材料,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按要求补齐材料的,应当受理其注册申请,并出具《注册申请受理单》,不予受理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流程示意图      
   
材料明细

申请注册应具备的条件:

1、参加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合格或考核合格;

2、专职在会计师事务所累计从事独立审计业务二年以上;

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

1、注册会计师申请表;

2、全科合格证或考核批准文件复印件;

3、有效的劳动合同;

4、档案存放证明或离退休证明;

5、2名以上具有良好执业道德记录的注册会计师的书面证明;

6、身份证、最高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二张。

监管措施 对注册会计师的任职资格和执业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的注册进行行业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