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称、宗旨、业务范围和活动地域变更:1、《社会团体变更登记表》;2、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决议;3、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的新章程。
(二)法定代表人变更:1、《社会团体变更登记表》;2、《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3、理事会通过的会议决议;4、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三)住所变更:1、《社会团体变更登记表》;2、《社会团体办公场所证明表》。
(四)活动资金变更:1、《社会团体变更登记表》;2、理事会通过的会议决议;3、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五)业务主管单位变更:1、《社会团体变更登记表》;2、理事会通过的会议决议;3、原业务主管单位、新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的意见。
以上变更均须同时提交《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