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服务导航 -> 办事指南
外国籍船员及其随行家属和香港、澳门、台湾船员及其随行家属登陆、住宿许可

      办事指南   表格下载   在线咨询   在线受理   状态查询   监督投诉
受理机构 浙江省公安厅
 
[联系人] 徐宽宥
[联系方法] 0571-86955088
服务对象 外籍船员及家属 项目类型 许可
办理期限 随时办理 收费情况 《船员登陆证》8元,《船员住宿证》8元,《台湾船员登陆证》8元《公安部 财政部 国家物价具关于队部分边防检查项目实行收费制度的通知》
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过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 《公安部六局关于下发《出入境边防检查港口业务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公境检【2000】96号
受理条件  
办理流程        抵达我国口岸的船舶的外国籍船员及其随行家属和香港、澳门、台湾船员及其随行家属要求在港口城市登陆、住宿的,由船长或代理人提出申请边防检查站为其签发登陆证或住宿证。
流程示意图      
   
材料明细

 

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