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许可审查。成果技术市场处按照许可条件对申办材料进行目录审查,提出许可决定意见,报厅领导审定。
3、审查同意后,报科技部备案。
4、核发《国家秘密技术出口保密审查批准书》。
5、告知程序。审查发现许可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告知利害关系人并听取意见;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在法定或合理期限内进行陈述和申辩。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在作出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流程示意图
(一)浙江省技术出口申请表; (二)技术报告(阐明技术的特征及保密要点); (三)技术出口合同批准证书; (四)技术出口合同复印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