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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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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高新处
 
[联系人] 李雪芹(504室)
[联系方法] 0571-85158546
服务对象 省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型企业 项目类型 其它行政行为
办理期限 专家评审后30日做出初步审查结论 收费情况
设立依据 《浙江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2004116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受理条件  
办理流程

1)发布申请通告(参考国家创新基金申报通知)。

2)企业申报,递交材料。

3)省级主管部门和市、县(市、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推荐。

4)专家评审。

5)省科技厅会同财政厅审批后立项。
流程示意图         

材料明细

申请材料(参照国家创新基金申报要求):

1)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申请书。

2)项目可行性报告(按国家创新基金项目要求编写)。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会计报表。

5)项目技术结论的有关说明。

6)国家规定的特殊行业的相关批准证明。

7)地方意见。

8)申请贷款贴息项目的银行意见。

9)其他参考材料。

监管措施 监察室 电话:87054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