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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残儿医学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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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省计生委科技处
[联系人]
[联系方法]
87057555
服务对象
项目类型
办理期限
30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设立依据
受理条件
子女有明显伤残或患有严重疾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要求安排再生育的,均可申请病残儿医学鉴定。
办理流程
病残儿父母向女方单位或女方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经村(居)民委员会、乡(镇、街道)计生部门、县(市、区)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上报设区的市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由设区的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鉴定,鉴定结果以书面形式在30个工作日内通知县级计划生育部门及申请鉴定者。
材料明细
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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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表格名称
病残儿医学鉴定
浙江省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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