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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生育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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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省人口计生委办公室
 
[联系人] 赵红伟
[联系方法] 87052425、87052429
服务对象 信访人员 项目类型 信访
办理期限 90个工作日内 收费情况 不收费
设立依据 电话、来信、来访、电子访
受理条件 符合《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和《浙江省计划生育特殊情况生育审批办法》的规定条件,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妇。

 

办理流程 受理—转相关处室或单位—30日内答复信访人(情况复杂的最迟不得超过90天)
 
   
材料明细

电话、来信、来访、电子访

 

监管措施 (一)、许可事项政策咨询电话:0571-87052425 (二)、本单位举报监督电话:0571-87057557 (三)、公示查询网址: http://www.zjjsw.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