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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补偿费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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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省国土资源厅
 
[联系人] 王功逸
[联系方法] 87057829
服务对象 项目类型
办理期限 收费情况
设立依据
受理条件
办理流程

1、申请人提交申请;

2、报有审核权限的国土资源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初审;

3、报省国土资源部门会同省财政部门审批。

 
    

材料明细
1、浙江省免(减)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申请书; 2、采矿权人要求减(免)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的理由材料; 3、上一年度采矿权人生产销售报表; 4、上一年度采矿权人财务报表; 5、当年度截止申请提交时的财务报表; 6、上一年度开采回采率指标完成情况报告; 7、上一年度已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情况报告; 8、当年度截止申请提交时已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情况报告; 9、当地征收机关出具的已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情况证明; 10、采矿许可证(选矿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