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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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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联系人] 王继亚
[联系方法] 0571-87057810
服务对象 公民 项目类型 核准
办理期限 即时 收费情况 有,浙价费(1999)496号、浙财综(1999)139号;工本费4元/本
设立依据 《劳动法》、《职教法》、《民办教育促进法》
受理条件  
办理流程 持《发证花名册》及打印好的证书到省劳动保障厅培训处办理

 
   
材料明细
办理条件:符合所考职业(工种)等级的申报条件,经政府批准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鉴定,证书内容填写属实、规范
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