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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筹建,需提交下列材料:
①申办报告; ②举办者基本情况; ③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④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办法及相关的有效证明文件。 (2)完成筹备、申请正式设立的,需提交下列材料: ①正式设立申请书; ②筹备设立批准书; ③筹备设立情况报告;
④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⑤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⑥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3)直接申请设立,需提交下列材料: ①申办报告; ②举办者基本情况; ③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④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办法及相关的有效证明文件; ⑤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⑥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⑦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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