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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温岭市九龙汇滞洪区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浙发改农经〔2008〕588号

温岭市发改局:
   报来《关于要求批准〈温岭市九龙汇滞洪区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温发改〔2007〕281号)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就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该工程的主要任务为防洪治涝、改善生态环境等综合利用。
   二、一期工程的范围为0.76km2、水面面积为0.63km2,正常蓄水3.5m、调蓄库容105万m3、总库容302万m3。该工程为Ш等工程,主要建筑物为3级建筑物,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主要建设内容由堤岸、堵坝、橡胶坝、泵站等组成。工程永久占地0.76km2,占地范围内无居民。施工总工期为18个月。
   三、按2008年一季度价格水平估算工程总投资为2.94亿元,建设资金由温岭市财政解决。
   四、该工程项目法人为温岭市九龙汇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法人要按照招标投标法及有关规定,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公开招标选择设计、施工、监理、设备材料供应等单位。
   五、下阶段应进一步研究细化堵坝造成的断头河对水环境的影响及其对策和生态护岸的建设方案,对橡胶坝、泵站等的布置和结构,以及工程运行调度进一步优化和细化;从严控制用地规模,集约利用土地,依法征用土地;加强污染防治和水环境治理,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积极推进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落实工程运行管理费用和各项措施,确保工程安全和良性运行。
   请据此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批,并在项目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要求的八项开工条件后,及时向当地发改部门和统计部门报送有关信息。


                                                  二○○八年八月十八日




 主题词:水利  工程  可研报告  函
 抄送:省水利厅、国土资源厅、建设厅、环保局,台州市发改委,温岭市九龙汇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8月18日印发

 
发布机构: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08-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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